•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16-00026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16〕78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5-13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浦梅铁路杨源站站前停车区及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发改〔2016〕78号
来源:清流县发改局 时间:2016-05-14 20:37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浦梅铁路杨源站站前停车区及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为改善我县交通滞后,促进县域经济飞速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浦梅铁路杨源站站前停车区及道路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浦梅铁路杨源站站前停车区及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杨源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75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站前停车区:总用地面积40027 m2,其中高台场地(含站前停车区)用地面积20627 m2;两侧绿化用地面积11000 m2;公交停车区用地面积1800 m2;出租车停车区用地面积1100 m2;社会停车区用地面积3000 m2;其他配套及公共设施2500 m2 

2)道路工程:总用地面积17560m2,道路总长1408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地震烈度7度。其中城市主干道长838m,宽30m,设计时速为60km/h;支路长570m,宽9m,设计时速为30km/h。 

3)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基础设施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676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9.2万元、基本预备费1485.1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六年。 

五、节能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20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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