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15-0700-2018-00111
  • 备注/文号: 清建〔2018〕119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19
关于清流县嵩溪镇豪猪养殖基地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
清建〔2018〕119号
来源:清流县住建局 时间:2018-11-19 10:32

关于办理清流县嵩溪镇建设豪猪养殖基地项目选址审查意见的报告》已收悉,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清流县嵩溪镇塘背村塘丰,四至详见红线图,用地面积417.17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为豪猪舍、饲料房、办公用房等根据《清流县嵩溪镇总体规划 》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规划选址方案。涉及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林地使用、土地利用、文物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应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同意。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基建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待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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