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1-00012 文号 清发改〔2021〕3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4-27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1-00012
文号 清发改〔2021〕3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1-04-27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3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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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流县龙津镇基头畲族村民委

报来《关于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为完善清流县公路网, 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码:2104-350423-04-01-451094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龙津镇基头畲族村民委

四、项目建设地点:龙津镇基头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村移民新村道路硬化工程,道路367米,宽2.54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挡墙、排水沟、人行道铺装等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3.11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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