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水东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城综〔2021〕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水东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04-350423-04-01-851766)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⑴改造雨水管、污水管各380米,铺设给水管350米、燃气管350米;梳理小区内弱电管线,规整原有线路,拆除废弃缆线等;整治翻修小区破损道路 610平方米。
⑵配套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小区车辆出入口智能识别车辆安全管理系统、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及小区内道路、绿化、路灯照明、停车场、充电等设施建设。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0.95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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