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1-00026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1〕10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25
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龙津镇供坊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交运〔2021〕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为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津镇供坊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0-350423-04-01-467516)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供坊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公交车站房1幢,总建筑面积280平方米,主要包括旅客候车区、休息区、后勤保障区、警务室、设备用房、茶水间、公共卫生间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公交停车位29个、充电桩10座、给排水、消防、电气及照明、暖通、绿化等设施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13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建设单位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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