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1-00027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1〕108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25
清发改〔2021〕108号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龙津镇九龙溪生态长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龙津镇九龙溪生态长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对于为改善河流水域环境功能,提升区域景观品味,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龙津镇九龙溪生态长廊项目(项目编码:2110-350423-04-05-108956)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实施清流县龙津镇九龙溪生态长廊项目,主要包括生态护岸、生态步道、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等 ,具体内容如下:
(1)拔里村部周边两侧生态护岸1400米,C15埋石砼挡墙(复合式护岸)14000立方米,生态步道3700米,生态停车场7000平方米,草坡护岸7000平方米,绿化带2800平方米,河道垃圾清理1000立方米,污染底泥清理1000立方米,生态隔离带0.2平方公里;充电桩35个,景观照明47处。
(2)东门桥至横口古渡沿河生态护岸1200米,C15埋石砼挡墙(生态护坡式断面)10000立方米,两岸生态步道8200米,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绿化带2400平方米,挡墙种植绿化900平方米;充电桩25个,景观照明40处。
(3)南岐电站至沙溪桥右岸生态护岸1100米,C15埋石砼挡墙(衡重式挡墙型式)18000立方米,绿化带2200平方米,景观照明36处。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两年。
八、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建设单位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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