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2〕5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07
清流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清流县屏山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屏山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03-350423-04-01-167868)的建设,对于合理配置教学资源,适应现代教学发展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清流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75号。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合班教室,多功能教室,普通教室,卫生间等,同时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
五、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97.22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多渠道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5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的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鉴于勘察、设计、监理及重要设备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业主的申请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教育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