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2-00020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2〕100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14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函》(清城发〔2022〕3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码:2206-350423-04-01-378812)的建设,对于加快推进城市老城区改造,提升城市品味,促进社会经济和人文环境和谐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城街。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龙城街街区综合整治,全长约560米,改造栋数27栋。改造内容包括:外墙面拆除28301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8301平方米、景观节点提升1028平方米、店招改造150个、夜景改造27栋、沿街配套设施改造560米、人行道铺装2705平方米、公交站台改造1座、绿化景观800平方米。
五、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13.5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一年。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业主的申请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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