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2-00024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2〕14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01
清发改〔2022〕141号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
福宝片标准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标准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清金星园〔2022〕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标准厂房项目(项目编码:2208-350423-04-01-789234)建设, 对于进一步提升园区的产业承载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优化投资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温郊乡小赤坑。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71582.3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企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24350.11㎡;新建厂房17幢,总建筑面积146832.20㎡;配电房400㎡;同时配套建设堆场3000㎡,停车场3700㎡,道路硬化、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各2700米,路灯180盏、电力、通信、照明、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7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业主的申请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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