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2-00026 文号 清发改〔2022〕155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23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2-00026
文号 清发改〔2022〕155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2-09-23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9-2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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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209-350423-04-01-513911)建设,对于恢复县域重要交通要道、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尽快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灵地镇姚步线水毁道路修复总长9.218公里,照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包括新建盖板涵1处、混凝土挡墙4.93公里、波形护栏4.29公里、重建桥梁1座、排水沟9.218公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25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业主的申请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 923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水毁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209-350423-04-01-513911)建设,对于恢复县域重要交通要道、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尽快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灵地镇姚步线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灵地镇姚步线水毁道路修复总长9.218公里,照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包括新建盖板涵1处、混凝土挡墙4.93公里、波形护栏4.29公里、重建桥梁1座、排水沟9.218公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25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决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业主的申请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 9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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