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3〕2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3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数字清流智慧城市(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发改〔2023〕24号
来源:清流县发改局 时间:2023-02-27 09:49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数字清流智慧城市(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城发〔2023〕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数字清流智慧城市(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2-350423-04-01-719165的建设,对于加快构建城市运行高效管理平台,实现全县城市运行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区。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大楼改建:改建1个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21712.8平方米,搭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及建设数据中心机房;

2)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县域智慧安防系统、人像聚档、社会治安监控升级、新增道路卡口及视频监控、法制数字化教育普及设施、无人机网、智慧应急系统等;

3)智慧城市管理建设:智慧小区、智慧停车、智慧交通系统、智慧照明、智慧消防、智慧环保、智能井盖监测系统、数字城管应用系统、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等;

4)智慧融媒体建设:搭建媒资存储系统、融媒网络架构系统、融媒操作系统,改造虚拟演播室、数字化访谈室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18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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