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3-00022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3〕203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14
清流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清流县屏山幼儿园配套附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屏山幼儿园配套附属项目(项目编码:2310-350423-04-01-756049)的建设, 对于改善接送学生产生的交通拥堵,保障学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露天公共机动车停车场5207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00个,非机动车70个,等候区1500平方米,同时配套场内道路、路灯照明、交通标志和标线、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7.71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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