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居)委会:
为深刻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确保全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清流县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龙津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龙津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与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教训,根据《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清流县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全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和化解自然灾害避灾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内容
排查全镇所有自然灾害避灾点,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
(二)房屋结构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三)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四)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科学;
(五)避灾点路线指示牌设置是否科学,“自然灾害避灾点”铭牌是否清晰;
(六)避灾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救灾物资质量是否安全等。
三、实施步骤
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全面检查、集中整治、整改验收、巩固提升六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4月15日前)。各村(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全面部署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改(4月20日前)。全镇所有自然灾害避灾点的责任单位(如:××乡镇××村委会)会同权属单位(如:××学校/体育中心)组织人员对现有避灾点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并边查边改,如实填写《福建省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检查表》于4月20日前上报所在镇安监站。
(三)全面检查(4月25日前)。镇自然灾害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将组织人员对所辖自然灾害避灾点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照安全隐患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压实安全责任。
(四)集中整治(4月30日前)。自然灾害避灾点的责任单位和权属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全面开展整治,逐一销号,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五)整改验收(5月20日前)。排查整治结束后,镇自然灾害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避灾点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六)巩固提升(12月31日前)。另行选址的避灾点,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重新建成。全镇所有避灾点要以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0〕29号)提出的“选点科学、设施齐全、标志明显、制度完善”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避灾点建设的资金、物资投入,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切实提升避灾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整治方法
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自然灾害避灾点的责任单位会同权属单位自查和省、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即日起各村(居)要对避灾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造册登记,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验收清单、监督清单、执法清单,做到“一村一册、一点一档”。
(二)全面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地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来整治;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分批分期整改落实。风险隐患未排除的避灾点,一律不得启用。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治理有重大安全隐患避灾点,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要及时总结避灾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居)要主动协调村建站、国土所、消防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自然灾害避灾点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自然灾害避灾点的责任单位和权属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资金、督办到位。
附件:
1.龙津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福建省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检查表
3.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
4.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责清单
附件1
龙津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刻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确保全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清流县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成立龙津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黄水发 镇武装部部长
副 组 长:李美清 副镇长
成 员:林祥兴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谢水旺 镇安监站站长
邹 剑 镇村建站站长
肖建华 龙津国土所所长
龙津镇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承担日常工作。
附件2
福建省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检查表
责任单位(盖章): 权属单位(盖章):
基 本 情 况 |
避灾点名称 |
|
地址 |
|
场所面积 |
m2 |
可安置 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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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是否 安全合理 |
□是 □否 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 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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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牌 |
□有 □无 |
行进疏散 指示牌 |
□有 □无 |
|
功能分区 标识牌 |
□有 □无 物资储备室 □有 □无 男、女休息室 □有 □无 办公室 □有 □无 厨房 □有 □无 食堂 □有 □无 卫生间 |
运行管理 制度上墙 |
□有 □无《避灾点管理人员职责》 □有 □无《避灾点人员守则》 □有 □无《避灾点工作制度 /应急预案》
|
|
房屋质量等级 □A□B□C□D |
有无消防安全隐患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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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情况 |
供排水设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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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施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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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及床上用品 |
□有 □无 |
|||
货架 |
□有 □无 |
|||
空调/电风扇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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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 |
□有 □无 |
|||
垃圾桶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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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 清单 |
1.
2.
3.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
权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整改意见 清单 |
1.
2.
3.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
权属单位负责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验收意见 |
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避灾点 名称 |
责任单位 |
权属单位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 时限 |
整改进展情况 |
是否销号 |
隐患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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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备注:1.隐患类别根据严重程度填“红色、橙色、黄色或蓝色”。
2.可以即时完成整改的不需报送。首次报送4月15日,4月起每月30日报送进展情况。
附件4
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问责形式 责任单位 |
约谈 |
通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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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备注:1.“约谈”“通报”栏填在什么时间、因什么隐患(或责任)被问责。
2.首次报送4月15日,4月起每月30日报送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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