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10-10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 李政 (2021) 1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18
李家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市县内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彻底消除我乡消防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让我乡成为最安全,村民最放心的地方,我乡决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马建中(乡长)负责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副组长:赖永政(副乡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
成 员:李广平(消防办工作人员)主抓安全稳定工作。
万沁瑜(消防办工作人员)负责后勤保障。
柯 可(综治办负责人)负责协助安全稳定工作。
马贤章(纪委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日常工作事务。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我乡学校、卫生院、敬老院、加油站及其他人员密集、火灾易发场所。
(二)排查重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危险品管理是否实行双人双锁,堆放是否合理。
5、用电线路是否老化,绝缘胶皮是否破裂脱落。电源插座、电器等是否存在短路,运转不正常等问题。
6、是否建立并落实严格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场所电闸的开关,是否做到人走灯(机)关。
四、整治措施
(一)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必须立即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立即进行更换。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立即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迅速整改。
(四)对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立即报乡消防办予以查封。
(五)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的,一律报请当地公安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10日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4月30日前,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并对照标准排查整治。
(三)全面排查整治。5月15日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
(四)总结阶段。6月5日前,组成检查组,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二)落实责任,群防群治。各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将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亡人或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李家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