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3-10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 清嵩政〔2022〕14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07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完善《惠清水库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惠清水库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
一、水库工程概况
(一)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惠清水库位于清流县嵩溪镇塘背村,水库所在地流域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750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每年3-9月为暴雨洪水季节,其中:3-6月为锋面暴雨洪水季节,因洪量大及暴雨强度大,往往产生本流域年最大洪水;7-9月主要是台风暴雨洪水季节,因受山脉阻挡,直接受台风影响较小。4-9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所在河流是闽江上游九龙溪流域嵩溪支流,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2k㎡,于1979年9月动工兴建,1980年5月工程竣工。水库总库容14.98万,其中兴利库容4.5万、死库容2.6万,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300亩。保护附件村庄人口2000人,保护耕地500亩。
惠清水库是按二十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水位为350.63m,相应库容12.10万,相应洪峰流量为19.70;按二百年一遇洪水校核,校核洪水位351.44m,相应库容14.98万,相应洪峰流量为30.9,相应下泄流量为19.10。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系5级建筑物,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按Ⅵ度设防。最大坝高11.90m,坝顶长60.00m,坝顶宽度3.00m,坝顶高程351.65m。
大坝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三大建筑物组成,其中: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开敞式宽顶堰溢洪道,堰宽4米,设计最大下泄流量19.1;放水隧洞布置与右岸坝肩,洞长51.2m,进水口前段长10m,采用C20砼箱型结构,箱型结构,箱型外部尺寸为4.5×2.0m,隧洞按无压隧洞设计,过水断面为门拱形,开挖断面1.5×2.3m,过水断面为1.0×1.8m。设斜拉杆闸门和启闭房,启闭房平台高程为101.10m,启闭房尺寸为3.0×3.0m(长×宽),采用手动螺杆启闭。隧洞出口为出口2级跌水消能池,池总长15.1m,净宽1.0m,底板厚0.2m,为C20砼结构,消力池下游接灌溉渠道。
(二)大坝安全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5月工程完工,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单管高压旋喷灌浆;大坝迎水坡增设简易排水孔;大坝背水坡砼预制块护砌:重建坝体排水棱体及坝坡排水沟;新建大坝量水堰;新建大坝观测设施;大坝蚁患处理;溢洪道进口底板、消力池底板砼衬砌;砂浆脱落的边墙重新勾缝:尾水渠新建导墙;交通桥增设防护栏杆;新建进口段消力池及边坡护砌:新建输水隧洞洞挖石方及砼衬砌;新建出口段消力池及边坡护砌:新建放水闸门及启闭设备:新建启闭房;旧涵洞砼封堵及高压旋喷防渗灌浆;防汛公路维修;旧启闭房维修后兼做管理房。
2、目前未发现存在的影响工程安全的主要问题。
二、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一)大坝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
当水库遇到异常情况可能溃坝时,为减少溃坝对下游的危害,首先尽可能地降低库水位,减少水库的蓄水量,主要措施是输水涵洞或放水渠道全部打开,尽可能放水。甚至可采取降低溢洪道高程、加宽溢洪道的方式加大放水能力。
处置原则:
1、汛期或高水位情况下,大坝发生的漏洞、管涌和流土、滑坡、塌坑、严重淘刷等现象,都属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必须进行紧急抢修。
2、险情发生后,应迅速分析,准确判断,拟定抢修方案,统一指挥,及时组织抢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防汛部门报告。
3、险情发生后,应迅速降低库水位,减轻险情压力和抢修难度;为防止险情进一步恶化,对库水位的降低速度,以不超过允许骤降设计值为宜。
4、能按永久性要求抢修的险情,应按永久性要求进行一次性的抢修;不能按永久性要求抢修的险情,要采取临时性措施抢修,防止险情扩大,确保大坝安全;凡采取临时措施抢修的险情,汛后必须进行彻底处理。
(二)漏洞的应急处理
1、漏洞的抢修应按“前堵后排,堵排并举,抢早抢小,一气呵成”的原则进行,即在临水坡堵塞漏洞进水口,截断漏水来源,在背水坡导渗排水,防止险情扩大,不许用不透水材料强塞硬堵出水口,以免造成更大险情。
2、临时堵塞洞口常用的方法有塞堵和盖堵,或两者兼用。当漏洞进口部位明显且较大时,可采用投物塞堵洞口、盖堵闭浸或围堰闭浸;当漏洞进口部位不明显,可采用土工膜或篷布盖堵方法堵塞漏洞进口。
3、背水导排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反滤盖压或反滤围井方法把水安全排出。当漏洞出水口小而多,且漏水量不大时,可用反滤盖压法;当漏洞出口只有一处,或较集中且流量较大时,可用反滤围井法。
(三)管涌和流土的应急处理
管涌的抢修应按“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的原则进行;一般在背水面进行抢修,抢修方法应根据管涌险情的具体情况和抢修器材的来源情况确定,常用的方法有反滤压盖、反滤围井、减压围井和透水压渗台等。
(四)塌坑的应急处理
1、塌坑发生后,应迅速分析产生塌坑的原因,按塌坑的类型确定抢修方案。塌坑的类型有:塌坑内干燥无水或稍有浸水,属干塌坑;塌坑内有水,属湿塌坑。湿塌坑常伴有渗水、漏洞发生,要特别注意抢修。
2、抢护方法。干塌坑可采用翻填夯实法修理;湿塌坑可采用填塞封堵或导渗回填等方法进行修理。
3、采用翻填夯实修理干塌坑时,应先将坑内松土杂物翻出,然后用好土回填夯实。
(五)滑坡的应急处理
对于发展迅速的滑坡,应采取快速、有效的临时措施,按照“上部削坡减载,下部固脚阻滑”的原则及时抢修,阻止滑坡的发展。
抢护方法:
1、发生在迎水面的滑坡,可在滑动体坡脚部位抛砂石料或沙袋压重固脚,在滑动体上部削坡减载,减少滑动力。
2、发生在背水面的滑坡,可采用压重固脚、滤水土撑、以沟代撑等方法进行抢修。
(六)洪水漫坝顶的应急处理
当可能出现洪水位超过坝顶的情况时,应快速在坝顶部位抢筑子堰,防止洪水漫坝顶;子堰形式以能就地取材、抢筑容易为原则进行选择,常用的有土袋子堰。随着水位的上涨,应始终保证子堰高过洪水位,直至洪水下落到原坝顶以下,大坝脱险为止。如抢护不及,洪水漫顶可能冲毁大坝时,也可采用塑料布、篷布、软帘等覆盖坝顶和外坡,防止冲刷破坏。汛后,应重新进行洪水复核,选择经济合理的加固方案,进行彻底处理。
三、溃坝洪水影响范围分析
溃坝洪水影响范围是指不同频率的洪水溃坝后可能涉及的范围。时州水库溃坝影响波及范围由坝下直至嵩口镇的高坊电站,淹没线以下涉及青山村、塘背村、元山村等3个行政村,人口0.38万和农田500多亩。
四、群众转移路线
根据水库校核洪水位,20年一遇洪峰流量18.63对应洪水位350.63m,1小时后出现最高水位351.44m,下游人员转移方案:
(1)当水库水位达到350.63m,上游继续下雨,水库水位连续上涨时,由青山村、塘背村、元山村等3个行政村指挥小组成员分别或同时采用电话、村村响广播、手摇警报器、敲锣、奔走相告等方式通知溃坝区的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即下游居民至少提前2小时准备);
(2)当水库水位达到351.44m,上游继续下雨,水库水位连续上涨时,应立即采用电话、村村响广播、手摇警报器、敲锣、奔走相告等措施通知溃坝淹没区的居民撤离到高于附近河底20m以上且地基稳定的山坡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即下游居民至少提前1小时转移);
(3)转移后如没发现溃坝,当水库水位降351.44m,水库水位持续下降时,通知转移居民回家。
五、应急指挥体系
(一)政府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嵩溪镇人民政府为惠清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任,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长为嵩溪镇人民政府镇长,通过有线及无线电话联系,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协调全镇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与水库管理单位共同处理水库存在的隐患;
2、组织抢险队伍;
3、做好群众教育工作,制定下游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含转移信号、路线、到达地点和生活安全等)和预先制定报警人;
4、维护当出现突发事件时的秩序和治安工作,制止和打击偷盗防汛物资和破坏工程设施的人和事;
5、组织医院的医务人员,带急救药品随抢险队伍同赴抢险现场执行救护工作;
6、调动抢险车辆;
7、组织人员维护防汛公路;
8、督促电信部门确保水库电话畅通,并在出现突发事件现场架设电话。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
清流县水利局为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嵩溪镇人民政府建立应急保障体系。
(三)水库主管部门
嵩溪镇水利工作站为全镇水库主管部门,为水库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四)水库管理单位
塘背村委会为惠清水库管理单位,具体工作如下:
1、严格执行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
2、定期对水工建筑物及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定处理方案,报告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处理。发现水库有任何异常情况须立即报告镇政府,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3、在汛期或非汛期的特殊天气要昼夜值班,遇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应向镇政府作报告实时雨情、水情及工程设施情况;
4、做好雨情、水情预测工作;
5、按照防汛物资储备计划凑集、保管防汛物资;
6、按要求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或上坝值班、抢险;
7、在本单位人员中制定1-2人负责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下游村(居)委会报警;
8、发现险情时立即通知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五)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各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指 挥 长:任润松(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张加龙(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指挥部成员由以下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和宣传组。各小组的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之间的联系,及时掌握险情灾情,传达镇领导的指示,发布信息,上报情况。
2、抢险救灾组:由镇武装部牵头,水利站、派出所、镇城管中队、公路养护站、农业服务中心、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组成,负责抢险救灾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民政办牵头,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等部门组成,负责受灾遇险人员抢救、卫生防疫、对灾民的安置和救济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城管中队配合,负责做好抢险救灾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5、宣传组:由宣传室牵头,负责宣传抢险救灾知识、采访报道抢险救灾的现场情况。
成员之间主要通过有线及无线电话联系。
(六)专家组
专家组主要负责收集技术资料,参与会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由水利、气象、卫生、环保、通讯、救灾等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指挥部指定。
(七)抢险队伍
水库一旦发生险情,抢险队伍立即分两个小组:
抢险总指挥任润松,实行镇长负总责,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工程抢险组长:黄昌华(一级主任科员)
工程抢险组成员:杨文聪、曾玉清、彭建章、谢余亮、江斌、邱火光、余新民、巫鑫炳、巫升宇、罗根松、谢建斌、罗福生、杨章文、刘辉、余建华、张承云、吴长安;
一旦发生险情,负责迅速调运已蓄备好的物质、麻袋、锄头、土箕、黄土、火速赶往坝头挖土、装卸、回填、加固大坝厚与高度,同时注意导渗,严防坝顶浸水,确保三大建筑物安全运行。
转移安置组长:朱文欣(党委政法委员)
转移安置组成员:青山村、塘背村、元山村等3个行政村指挥小组成员;
一旦发生险情,负责电话通知疏导下游群众(包括过往人员)就近往高处山头上转移,转移步骤是:第一要务保人民生命安全,第二,物质财产,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根据紧急程度,按照职责分工,各村(居)指挥小组成员分别或同时采用电话、手机短信、村村响广播、手摇警报器、敲锣等方式将时州水库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等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村民。特急情况时,由村两委和中心户长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发现灾情苗头或出现灾情险情时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如有险情出现,由村巡查信息员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设置为:
二级预警:信号发布人间隔性敲击铜锣2分钟,停1分钟,再敲击2分钟……或村村响广播发出转移准备语音提示,责任人通过电话、手机、奔走相告等方式将可能出现险情信息告知危险区内的住户,要求危险区内的人员作好转移准备。
一级预警:信号发布员持续快速敲击铜锣,手摇报警器发出持续鸣声及村村响广播发出立即撤离信号时,表示险情即将出现,危险区内人员立即开始转移。撤离过程中,对不愿意撤离的群众,在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下,由工作小组立即实施强制撤离。
各村(居)指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青山村指挥小组人员名单
职务 |
姓名 |
手机 |
备注 |
包村领导 |
张 微 |
15059031000 |
副镇长 |
包村领导 |
罗剑征 |
18650026669 |
镇干部 |
组 长 |
饶金福 |
13559090274 |
村书记、主任 |
副组长 |
阳 腾 |
15080578853 |
副书记 |
成员 |
阳俊东 |
18859896333 |
副主任 |
成员 |
李长发 |
13859424116 |
村委 |
成员 |
李发根 |
13774709821 |
支委 |
成员 |
黄小清 |
134599879444 |
村委 |
塘背村指挥小组人员名单
职务 |
姓名 |
手机 |
备注 |
包村领导 |
黄昌华 |
13950905619 |
一级主任科员 |
包村领导 |
柯坤清 |
13459859457 |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包村领导 |
巫鑫炳 |
13859401480 |
镇干部 |
组 长 |
魏良奇 |
13950928759 |
村书记、主任 |
副组长 |
彭建章 |
13950998211 |
副主任 |
成员 |
彭清河 |
13960521616 |
副书记 |
成员 |
邱根秀 |
13859121969 |
支委 |
成员 |
蔡 绿 |
18806014893 |
村委 |
成员 |
江 斌 |
13960516299 |
村委 |
成员 |
谢余亮 |
18250595080 |
村委 |
元山村指挥小组人员名单
职务 |
姓名 |
手机 |
备注 |
包村领导 |
张龙韬 |
18760267216 |
党委组织委员 |
包村领导 |
曾祥青 |
138560538207 |
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包村领导 |
肖梦婕 |
18759856890 |
镇干部 |
组 长 |
邱正华 |
13385071688 |
村书记、主任 |
副组长 |
巫升宇 |
15280708333 |
副书记 |
成员 |
罗根松 |
13599365520 |
支委 |
成员 |
谢建斌 |
18806006205 |
支委 |
成员 |
伍盛威 |
13385071688 |
副主任 |
成员 |
周丽萍 |
18259766200 |
村委 |
成员 |
张承云 |
13850884102 |
村委 |
六、预案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根据水库大坝工程实际与突发事件分析结果,建立水情测报、工程安全监测与报警设施,并结合人工巡视检查,建立突发事件预测与预警系统。
2、确定水库巡查员为水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明确紧急情况下通过电话及时向水库主管部门清流县水利局和嵩溪镇人民政府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3、预警级别应根据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级别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应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1)当认为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和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紧急期,同时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作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应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或者相关地区的村(居)委员会通报。
(2)水库大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5、预警级别应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并重新发布。当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降止预警期,并应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二)应急响应
1、突发事件警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立即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2、应急响应级别应根据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应分为下列四级:
一一红色预警,Ⅰ级响应;
一一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一一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一一蓝色预警,Ⅳ级响应。
3、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应根据突发事件和预警级别确定。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4、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1)Ⅳ级、Ⅲ级响应由应急指挥机构或由其授权启动。
(2)Ⅱ级、Ⅰ级响应由应急指挥机构启动。
5、Ⅳ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或其日常办事机构应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水库的监视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所在同级人民政府,并应通报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
(2)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水质等的发展变化。
(3)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Ⅲ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或其日常办事机构应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在2h内将情况上报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所在同级人民政府,并应通报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在24h内派出专家组指导工作。
(2)应急指挥机构应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后果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
(4)应急指挥机构应责令应急抢险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抢险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5)应急指挥机构应调集应急抢险所需材料、设备、工具,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6)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7)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8)应急指挥机构应通知可能受到洪水危害的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7、Ⅱ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应主持会商,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在2h内将情况上报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所在同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并应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在2天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工作。
(2)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并应在专家组指导下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除应做好Ⅲ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各项工作外,尚应做好下列工作:
1)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2)转移、疏散或者撤离可能受到洪水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电等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可能受到洪水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Ⅰ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应主持会商,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参加,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在12h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2)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专家组应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做好Ⅱ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各项工作,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应急结束
1、应规定应急响应和处置结束的条件。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宣布应急结束,解除紧急期:
一一风险情得到控制,警报解除;
一一风险人口全部撤离并安置完毕;
一一洪水消退或水污染得到控制。
2、应确定发布应急结束指令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急结束指令宜由应急指挥机构发布。
(四)善后处理
1、善后处理应包括调查与评估,水毁修复,抢险物料补充、预案修改与完善。
2、应确定善后处理各项工作的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七、后勤与保障
1、 队伍保障。民兵预备役部队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镇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 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4、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物资保障。镇防指及相关部门、各村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6、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有关部门和各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报告水库大坝存在的风险情况。
2、 培训。预案制度后,由镇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培训。使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及职工、公众了解事件的处理流程,充分理解撤离的信号、过程和地点。
3、演习。由镇政府以适当的方式和规模组织有关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人员及公众在水库下游受影响区域参与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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