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3-10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 清嵩政〔2024〕2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22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
现将《嵩溪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下发,请按照文件执行。
嵩 溪 镇 人 民 政 府
2024年10月22日
嵩溪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嵩溪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镇党委、政府命令,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做到果断决策,快速机动,密切协同,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体系
1.组织领导
成立嵩溪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见附件)。应急队伍由镇村干部组成,含先遣分队、抢险分队、保障分队、后援分队4支应急分队。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2.职责划分
指挥部:负责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调度、协调。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
先遣分队:由镇森林消防队伍组成,林光忠任分队长,下辖4个先遣小组。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将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抢险分队:由镇干部组成,张加龙任分队长,下辖3个抢险小组。在先遣分队扑救的基础上,集中各组人员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就地清理余火,全力做好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确保森林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其中,第一小组和第二小组主要负责扑火抢险,第三小组主要负责相关物资和器材的上山运送保障,必要时协同开展扑火任务。
保障分队:根据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后援分队:由村干部组成,含12个村应急分队。主要任务是作为先遣分队和抢险分队的力量补充,在大火扑灭、扑小、扑了的基础上,消灭一切明火和暗火。
3.队伍组成
嵩溪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所在村两委必须组织村扑火队、林业护林人员带好扑火机具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小火情,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森防办负责通知镇森林消防中队队员(先遣分队)集结赶赴火场,党政办负责通知镇应急扑火队(抢险分队)及各村应急扑火队(后援分队)集中待命。
2、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应急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熟悉路况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4、我镇北面与宁化县毗邻,若火场跨越县界,镇森林防灭火应急中心应立即将火情上报县防灭指挥部,由本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通知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便及时开展联合灭火工作。
5、我镇东西南三面与本县乡镇交界,若火场蔓延至交界乡镇内,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将火情通知相邻乡镇防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使相邻乡镇能及时组织力量协助扑救。
(二)火线扑救
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各扑火队人员要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
现场指挥员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和扑火机具做好火场交接,继续看守6-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移交所在村委会继续看守火场,方可撤离。
(四)响应结束
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秩序。
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由政府、林业配合公安等部门负责调查,案件查明后报有关部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火烧迹地植被恢复由林业站配合业主单位进行。
嵩溪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
一、嵩溪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张良才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张加龙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博韬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林光忠 林业站站长
严永根 嵩溪卫生院院长
周 贵 供电所所长
罗剑征 党政办负责人
上官玮蓥 宣传干事
温富辉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美良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 萍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雷继业 道安办负责人
曾秉荣 应急办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二、任务分队人员
1.先遣分队
队长:林光忠
一组
组 长:邱明建
组 员:吴富生 彭移进 曾文九 余根旺
二组
组 长:余启文
组 员:余清根 罗福生 杨章文 修天龙
三组
组 长:雷继生
组 员:邓斌 余贞山 张桂根 赖远发
四组
组 长:阳俊东
组 员:阳发旺 许金清 江兴龙 阳东升
2.抢险分队
第1小组(由嵩溪、塘背、元山、青溪、居委会包村男干部组成)
组 长:邹少华
副组长:邓宏晖、魏启发、黄昌华
成 员:赖添辉、曾秉荣、杨文聪、温富辉、叶阿鑫、张庆华
第2小组(由农科、黄沙口、青山、时州包村男干部组成)
组 长:伍武功
副组长:江祖勇、朱文欣、罗启发
成 员:雷继业、余召文、巫鑫炳、吴道煌、曾应林、罗恒杰、伍兆荣
第3小组(由余坊、阳坊、伍家坊、罗陂岗包村男干部组成)
组 长:雷 华
副组长:柯坤清、黄文坤、黄雪强
成 员:李洁杨、雷浩鹏、彭堆金、戴建龙、余灏东、阳明杰
3. 保障分队
成 员:党政办、卫生院、供电所等相关人员及驾驶员
4. 后援分队(12个村应急分队)
(1)嵩溪村应急分队
队 长:曹新民,副队长:兰士华
队 员:雷继生 余绍光 阳贤森 邓 华 黄种平
余绍洪 黄小民 雷根稳 赖黎生 黄天才
(2)农科村应急分队
队 长:马晓斌,副队长:马清华
队 员:马正和 余贞山 黄世鑫 黄基生
罗大林 黄太生 何远国 余 欣
(3)元山村应急分队
队 长:邱正华,副队长:巫升宇
队 员:罗松根 曾松根 谢建斌 张承云 伍盛威
刘 辉 阙铭生 张水旺 阳光梓 邱仁根
曾建和 张 良 张水根 余建华
(4)塘背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魏良奇,副队长:彭建章
队 员:蔡桂昌 江 斌 郭文川 彭清河 蔡先和
谢余亮 彭乃峰 彭凯华 彭益龙 黄进来
余日升 王定怀 彭培坤
(5)青山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饶金福,副队长:阳 腾
队 员:李发根 吴华清 黄小青 余常林 谢坤龙
阳发旺 李长富 高俊义 阳承林
(6)青溪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吴志坚,副队长:唐旺根
队 员:阳膺凤 张仁根 阳圣钦 黄前超 雷友宗
戴正根 杜蛟明 黄庆河 邱维富 余火盛
李水根 吴福生
(7)余坊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余新根,副队长:邹桂根
队 员:余生华 阳音生 余春朋 余启丰
黄凉水 余先旺 余清根 黄文艺
(8)阳坊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阳旺根,副队长:阳锦辉
队 员:阳东升 阳志超 江兴龙 阳英富 阳良发
阳文龙 阳富生 阳清辉 余祥林 阳增彪
(9)黄沙口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杨启昌,副队长:彭锦超
队 员:余国平 郑金旺 余汉林 吴富生
余文辉 赖贵芳 赖云海 彭移进
(10)伍家坊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伍庆祥,副队长:余桢祥
队 员:余根旺 黄桂旺 张水亮 李才旺
伍晓栋 余祯文 洪富根 谢天平
邱泽祥 伍吉旺 余远能
(11)罗陂岗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李福文,副队长:伍长根
队 员:杨道财 杨水旺 沈金源 曾文九
许坤生 杨金红 庄惠民 杨清根
(12)时州村应急小分队
队 长:邹庆伍, 副队长:邱声文
队 员:余启文 巫发旺 邱生文 宁荣生
罗和平 宁建华 汤子君 巫扬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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