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11-1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灵政〔2025〕6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7
一、前言
灵地镇位于清流县南部,面积131平方公里,地形以丘陵为主,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主要地灾点分布在吉龙村、尤坊甲村、马寨村、坑甲村、步云村、姚坊村。2024年汛期我县总降水量相较2023年有所增加,未发生地质灾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灾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指导方针,一年来根据雨情、险情和地灾预警科学转移受地灾威胁人员,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全年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为做好我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清流县地质灾害防治暂行办法》(清自然资〔2020〕117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下称《防治方案》)。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燕丽(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黄清剑(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江云德(副镇长)
成 员:黄荣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荚仲阳(副镇长)
刘海明(党政办负责人)
邓炳根(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炜珩(自然资源所所长)
罗承辉(清流县医院灵地分院院长)
罗建海(邓家卫生院院长)
罗宗羽(供电所所长)
肖志祥(灵地广电站站长)
李焕辉(邓家广电站站长)
赵晓菲 (吉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金旺 (步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全华(姚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丰彪 (坑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 剑 (马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桂华 (古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灵地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刘海明兼任,联系电话:5451002。
三、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灵地镇原有地灾与高陡边坡点主要分布在步云、吉龙、姚坊、古洋、马寨、坑甲。
灵地镇地质灾害及高陡边坡点分布情况
行政村 |
村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灾点性质 |
统一编号 |
名称 |
监测人 |
步云村 |
李金旺 |
18020850789 |
地质灾害 |
350423020107 |
清流县灵地镇步云村李炳均等崩塌 |
李玉坤 |
高陡边坡 |
350423120041 |
清流县灵地镇步云村李子隆等屋后高陡边坡 |
李子隆 |
|||
吉龙村 |
赵晓菲 |
15080577424 |
地质灾害 |
350423030091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赵德新等8户房后沟谷泥石流 |
赵德新 |
地质灾害 |
350423010348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赵水养等12户房后滑坡 |
赵水养 |
|||
地质灾害 |
350423010335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中湖赵进昌等2户房后滑坡 |
赵进昌 |
|||
地质灾害 |
350423020123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陈家塅赵如昌房后崩塌 |
赵如昌 |
|||
地质灾害 |
350423010334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中湖赵志荣等15户屋后滑坡 |
赵志荣 |
|||
地质灾害 |
350423020122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中湖赵正永屋后崩塌 |
赵正永 |
|||
地质灾害 |
350423010344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上湖赵学良等4户房后滑坡 |
赵学良 |
|||
姚坊村 |
黄全华 |
13459881829 |
高陡边坡 |
350423120053 |
清流县灵地镇姚坊村黄坤明屋后高陡边坡 |
黄坤明 |
古洋村 |
邓桂华 |
13860500375 |
地质灾害 |
350423020138 |
清流县灵地镇古洋村48号邓哲春房后崩塌 |
邓哲春 |
地质灾害 |
350423020135 |
清流县灵地镇古洋村石隔峰邓志明房后崩塌 |
邓志明 |
|||
地质灾害 |
350423020137 |
清流县灵地镇古洋村石隔峰邓永桂房后崩塌 |
邓永桂 |
|||
地质灾害 |
350423020136 |
清流县灵地镇古洋村石隔峰邓仲如房后崩塌 |
邓仲如 |
|||
高陡边坡 |
350423120363 |
清流县灵地镇古洋村石隔峰邓谋荣房后高陡边坡 |
邓谋荣 |
|||
高陡边坡 |
350423120362 |
清流县灵地镇古洋村50号邓可得等房后高陡边坡 |
邓清英 |
|||
马寨村 |
马剑 |
18950987146 |
地质灾害 |
350423010337 |
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 |
马启华 |
坑甲村 |
杨丰彪 |
13850851383 |
地质灾害 |
350423030092 |
清流县灵地镇坑甲村坑源泥石流 |
严鑫桂 |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镇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县气象局对2025年全县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今年我镇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相对于去年较大,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地质灾害受气候影响大,当遇到异常天气及地质环境条件改变,不易发区内也会发生地质灾害。
可能发生的区域:易发生地灾灾害的村主要是:吉龙村、古洋村、马寨村、尤坊甲村、步云村、姚坊村、坑甲村。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和范围
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主要有:
1.山前地带的房前屋后因工程建设和人为削坡引发的小型零星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威胁边坡前后建筑物内的人员及财产等安全。
2.公路沿线边坡所引发的滑坡、崩塌灾害,除堵塞交通、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外,主要威胁通行车辆和过往人员的安全,特别是较高陡的边坡危害范围甚至延伸至公路外部或下部。
3.采矿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威胁矿山周围的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如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开采地下水诱发的地面塌陷或水文地质环境问题等。这类灾害往往造成地表房屋开裂、公路变形、矿坑塌陷等影响,部分矿山塌陷直接影响采矿安全,局部还会发生区域性地表蠕动,造成地表建筑物下沉或变形等危害现象。
4.部分沟谷潜在的滑坡并发性泥石流灾害,以及境内部分大型引水沟渠或库塘渗漏所潜在诱发的滑坡并发泥石流隐患,主要危胁沟谷、沟口和引(蓄)排水等设施下游的居住人员与房屋财产安全,潜在威胁范围较广,一旦发生并发性泥石流后危害性亦较大。
(四)重点防范期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引发。根据2025年气象预测,我县汛期为3月-9月,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3月~9月,其中5月下旬中前期到6月中旬中前期的大雨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
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天以上或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风期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重要防范时段。镇及各村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期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群防群策
1.编制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
灵地镇会同住建、水利、交通、安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进行检查,提出防治措施,在3月编制完成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在灵地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各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各村公布,适时组织各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2.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灵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担任。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相关人员担任。
3.做好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由驻村干部、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实施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实施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水利、铁路等线性工程,尾矿库,临时施工工棚等,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巡查监测。
防灾责任人要在汛前、汛中、汛后对辖区或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以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巡查,重点巡查地质环境条件变化情况、应急转移预案修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整改。群众转移临时安置期间,防灾责任人要重点巡查临时安置点地质环境安全情况,防止群众擅自返回。
监测人要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期内对威胁自身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进行巡查监测,重点监测周边泉水断流、异响、坡脚渗水、坡顶裂缝、坡面剥落、地面隆起等异常迹象。
4.落实值班制度。在汛期,我镇相关部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5.发放“两卡”。镇人民政府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划定的危险区域,及时将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人员,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各村群众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由镇人民政府在镇自然资源所制作并发放到相关单位、人员。
6.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与防御。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清流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气象局负责,其结果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当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为蓝色级或以上时,县气象局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提示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及人员,再由镇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单位把信息传到各村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手中。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黄色级时,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并按照年度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各村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橙色级时,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村防灾责任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红色级时,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二)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和财产损失(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灾情;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险情; 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报送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事发地点、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灾情类别、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
3.速报程序。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镇人民政府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接到报告的,应立即转报镇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险情扩大,并按照灾情险情速报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
1.应急抢险。灾情险情发生后,我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和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抢险救灾工作要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在镇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类型、范围、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处置建议,相关技术资料应及时通过“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档。因地质灾害死亡或失踪的灾情,镇自然资源所应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按规定报送镇党委、政府、分送应急管理部门,抄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四)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地质灾害体初步稳定后,镇政府要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应急降险、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
1.应急降险。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小的小型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可实施降险工程治理,降低成灾风险。通过应急降险工程处置后趋于基本稳定,经专家论证可以核销的予以核销;经专家论证仍不能核销的,应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强降雨期间开展巡查监测。
2.搬迁避让。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镇政府要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各部门配合,数据共享,确保多部门叠加补助政策落实到户。
3.工程治理。对位于村、镇规划区内、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镇政府要将其纳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有序开展治理。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对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等支档措施未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由县人民政府责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
(五)群众安全转移线路
根据对地灾点险情的监测,视险情状况,必要时应将人员及财产按拟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必须做到:
1、规定以喊话、通知为主的预警信号;
2、以沿滑波体两侧撤离的撤离路线;
3、将受灾人员安置于各村学校或村委会,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各自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前兆信息,做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谁就是责任人。
五、镇、村部门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有“以人为本”及对工作极其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灾防治工作。
镇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灾、救灾及灾后自救工作,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镇、村、灾点群防、群测网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
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地质灾害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负责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中。
2、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汛前、汛期、汛后的巡查工作,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地灾点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汛期过后,认真检查各地灾点的情况,根据各地灾点的情况通知有关监测单位与监测人。
灵地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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