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909-1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长政〔2025〕13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4
关于印发《清流县长校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清流县长校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长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清流县长校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长校镇地处清流西北部,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其它类型地质灾害较少。
为了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国土资 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本防治方案。
本方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2025年长校镇地质灾害点共有3处,分布于长校村、河排村、江坊村。现我镇三处地质灾害点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仍威胁83人、财产593万元。(见附表一)
(一)本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本年度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灾种、重要灾害点预测根据我县2025年降雨趋势预测、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及境内地质灾害现状,综合预测2025年我镇境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区域、灾种、重要地质灾害点,具体如下:
(1)可能发生的区域
主要分布于长校镇长校村、河排村和江坊村,当遇到异常天气及地质环境条件改变,其它村也会发生地质灾害。
(2)灾种、重要灾害点预测
结合我镇境内地质灾害现状及发育特征,预测2025年度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根据清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现场调查资料,我镇境内共发现3处地质灾害点,综合考虑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危险性、稳定性等因素,将其中3处作为2025年重要地质灾害点,重点防范(见附表一)。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为:对于居民和工程设施威胁,主要是山边高陡边坡前的居民及财产;对于线性公路,主要是威胁道路通行及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今年我镇境内发展趋势不稳定的地质灾害点共3处分别在长校村、河排村和江坊村,各村应做好防灾工作。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多由强降雨引发的特点,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1日一一10月15日,6月下旬可能出现的大雨时段和7-9月份台风暴雨期是重中之重。要求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长校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长校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镇长为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常务副指挥,各有关部门第一负责人均为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叶大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廖俊琦(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 指 挥:王焱(镇党政办主任)
杨刚(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成员单位见下表。
长校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成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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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 |
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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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指挥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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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指挥 |
党政办、自然资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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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名单 |
党政办 |
自然资源所 |
水利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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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 |
财政所 |
公路养护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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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武部 |
综治办 |
广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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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 |
长校学校 |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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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成员单位第一负责人均为指挥部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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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杨刚,值班电话: 5481003
(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以各村主任负责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
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治经费列入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自然资源所负责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其一,会同农业服务中心、公路养护站、长校学校等部门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给防灾负责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等,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至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其二,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协助镇政府建立镇、村、灾点三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县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汛期特别是台风暴雨、异常降雨时段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其三,每年汛前要组织力量,会同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路养护站、长校学校等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场调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所辖行政区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作出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要严格规划建设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工程建设、学校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加强对重要设施的防护和巡查工作,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编制村庄、集镇和工程建设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在汛前编制所辖范围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水利站要及时向自然资源所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水电设施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抢险、救灾等工作,在汛前编制所辖范围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公路养护站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的检查落实,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并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治理工作,在汛前编制所辖范围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长校学校要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落实学校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工作,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师生避险转移工作。在汛前编制所辖范围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广电站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镇人民政府防灾工作部署、灾害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等。
各行政村为辖区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当根据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民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报告。
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自然资所、水利站、公路养护站、学校等部门应在汛前、汛期、汛后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点的群测群防、防灾抢险应急工作等全面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上报镇人民政府。
1、汛前检查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
镇、村等各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危险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
(2)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自然资源所、水利站、公路养护站、学校等部门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当地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时,可能酿成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情况的危险点,各村应及时组织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汛期巡查主要任务是:
自然资源所、水利站、公路养护站、学校等部门应按地质灾害的有关规定运行,各村应当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灾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险情的灾点,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镇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报告;镇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灾情,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3、汛后检查的主要任务:
汛期过后,自然资源所应认真检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情况以及险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决定是否继续监测,或者搬迁治理,并通知有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
(四)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密监测。镇自然资源所应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已列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加密监测,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3-4级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镇人民政府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避险转移工作准备。
3、已发现异常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达5级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质;制定具体的防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地质灾害防治避灾点为镇人民政府大院及村落空旷处。
(五)灾害报告制度
自然资源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减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速报时限要求
(1)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镇自然资源所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可越级速报市、省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自然资源所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2、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灾情和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3、应急调查报告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抢险救灾工作;
(2)基本灾情;
(3)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4)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5)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6) 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7)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六)防治措施
结合全镇地质灾害规模、危险性、危害程度、稳定性、经济实力及可操作性,采取目视监测、设桩监测或挖设排水沟、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或搬迁避让,各地质灾害点防治措施(见附表-一)。
(七)防治方案的实施
1、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建立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以镇、村、灾点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镇、村、灾点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1)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3)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4)地质灾害灾情预报制度
(5)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6)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3、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加强地质环境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审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各村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4、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5、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公共媒体、宣传图片、挂历、防治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公务人员和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意识,形成各级领导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众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各自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前征兆信息,作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谁就是责任人。威胁公路、水利等设施的地质灾害点应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并落实预防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在主汛期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泉水变浑、突变、裂缝扩张、动物异常等)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长校镇各地质灾害点监测、防治责任人(见附表二)。
附表一
长校镇主要地质灾害危险区(点)一览表
|
序号 |
位置 |
灾害类型 |
威胁户数(户) |
威胁人口(人) |
威胁财产(万元) |
危害程度 |
资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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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校镇长校村 |
土质滑坡 |
1 |
7 |
3 |
一般级 |
地灾调查 |
|
2 |
长校镇河排村 |
土质滑坡 |
2 |
9 |
30 |
一般级 |
地灾调查 |
|
3 |
长校镇江坊村 |
土质滑坡 |
14 |
67 |
560 |
较大级 |
地灾调查 |
附表二(1)
长校镇重要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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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地点:闽省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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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编号 |
350423010044 |
灾害类型 |
土质滑坡 |
|
一、地质背景:地处丘陵缓坡地貌,地表分布残坡积粘性土,下部为强风化粉砂岩、石英砂砾岩。斜坡坡度为30°,坡向180°,原始坡高小于10m,植被发育良好。 二、成因分析:①斜坡陡峭;②风化③人类工程活动;④土体/基岩接触;⑥空隙水压力高。 三、稳定性分析;动水压力,暴雨诱发,为潜在不稳定。滑坡现处于不稳定状态。 四、受威胁对象;潜在威胁1户7人和资产3万元。 五、建议防治措施;①加强检测;②支挡;③坡改梯。 六、监测方案;定期目视检查。 七、应急方案:当发现有临滑坡迹象时,应及时撤出人员和财产,并对滑坡影响范围10米做出明显警示标志。 八、防治监测责任人:李心花 电话:15160628067 九、监督落实责任人:李新根(长校村书记) 电话:18859895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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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2)
河排镇重要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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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地点:闽省清流县长校镇河排村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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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编号 |
350423000037 |
灾害类型 |
土质滑坡 |
|
一、地质背景:地处丘陵缓坡地貌,地表分布含砾粘土,下部为玄武岩。斜坡坡度为25°,坡向100°,原始坡高15m,植被发育良好。 二、成因分析:①斜坡陡峭;②类进性破坏造成的搞剪强度降低③人类工程活动;④土体/基岩接触;⑥台风暴雨诱发。 三、稳定性分析;开挖坡脚,暴雨诱发,为潜在不稳定。滑坡现处于不稳定状态。 四、受威胁对象;潜在威胁2户9人和资产30万元。 五、建议防治措施;①削方减裁;②坡面防护。 六、监测方案;定期目视检查。 七、应急方案:当发现有临滑坡迹象时,应及时撤出人员和财产,并对滑坡影响范围10米做出明显警示标志。 八、防治监测责任人:叶致发 电话:18350813948 九、监督落实责任人:叶中斌(河排村书记) 电话:18020869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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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3)
江坊村镇重要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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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地点:闽省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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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编号 |
350423020128 |
灾害类型 |
土质滑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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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背景:地处丘陵缓坡地貌,地表分布残坡积粘性土,下部为强风化粉砂岩、石英砂砾岩。斜坡坡度为30°,坡向180°,原始坡高小于10m,植被发育良好。 二、成因分析:①斜坡陡峭;②风化③人类工程活动;④土体/基岩接触;⑥空隙水压力高。 三、稳定性分析;动水压力,暴雨诱发,为潜在不稳定。滑坡现处于不稳定状态。 四、受威胁对象;潜在威胁14户67人和资产560万元。 五、建议防治措施;①加强检测;②支挡;③坡改梯。 六、监测方案;定期目视检查。 七、应急方案:当发现有临滑坡迹象时,应及时撤出人员和财产,并对滑坡影响范围10米做出明显警示标志。 八、防治监测责任人:廖三妹 电话:15159116165 九、监督落实责任人:江长宽(江坊村书记) 电话:13600908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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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长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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