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2-05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 清发改〔2026〕48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16
关于公布202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的通告
清发改〔2026〕48号
来源:清流县发改局 时间:2026-07-16 15:53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6清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其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清流县202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清流县财政局

                            202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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