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10 17:15 |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5320286。

  一、概述

2010年,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1、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县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清流县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0年预算草案》报告,2009年县级一般预算收入9210万元,县级一般预算财力22799万元,相应安排县级一般预算支出22588万元,上解上级专项支出63万元;县级基金收入预算1500万元,县级基金支出1500万元。201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2833万元,比上年增加4320万元,增长23.3%。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0895万元,比上年增收1506万元,增长16%;县级基金收入安排3920万元,比上年增加2414万元。2010年县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444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支2381万元,增长10.8%。

2、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优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发布平台,完善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通过网站、县行政服务中心、广电媒体等载体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完善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涉及县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公开县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公开县政府采购有关投诉处理、考核结果等监管信息。

4、公开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对全县经常性捐赠中募集的物资,其募集、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其募捐及使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1、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我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根据《统计法》,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2、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我县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等情况。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2010年清流县实施“五大战役”项目153个,其中以建设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发展11个项目,以做大城区为核心的加快城镇化进程战役49个项目,以资源深加工为核心的工业强县战役41个项目,以温泉生态休闲游为核心的旅游业发展战役4个项目,以重建家园、改善民生为核心的社会事业发展战役48个项目。

3、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公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参与审批、监管的情况。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1、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在制定全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及时答复公众咨询,推动公众积极有序参与。

2、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全县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主动发布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相关政策。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及时通过方便公众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

3、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社会各方对县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提供依据。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重大政策评估报告公开机制。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1、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条例》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2、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我县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信息等,依据相对人请求,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同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公开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3、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县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积极开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实践,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公开我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等。推动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平台作用。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平台建设,已有53个部门通过网站、专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2、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县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对政府原有各类热线进行功能升级,提高各类政府服务热线的服务水平。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3、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因地制宜地建立并扩大社区、农村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条例》及市的要求,县政府明确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确定谢锦山副县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为政府信息主管部门,县政务公开办为日常工作机构,调整了清流县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也分别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与总体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2加强制度建设,狠抓监督检查。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工作实际和需求,我县2010年7月下发了《清流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各单位必须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推进了政府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依据《清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报送、反馈机制,规范信息报送的流程。

3、进一步规范示范点建设。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4、规范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我县参照《三明市乡镇政务公开目录(试行)》,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范围。

5、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2010年,我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干部教育学习培训计划,采用多种培训形式,举办培训班 24 期,参加培训人数332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积极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努力,我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效果:①各政府机关和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69条,政府类669条,政府组成部门800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971条(职能类信息179条,政策规范类信息21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7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45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类信息7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0条,其他应公开信息149条),其他形式公开49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招生考试、社会劳动就业、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和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为民服务、方便办事的原则,我县根据实际,除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外,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运用现代传媒,构建“两个平台”,创建了“清风网”网站和“行业聚焦”电视专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在县城繁华路段设立了面积40多平方米的县政务信息公开栏,确定33个上栏重点单位,各单位有一个固定集中的对外公开阵地,并规定逢单月15日统一对外公开,全年公开材料198份。为进一步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新增了清流新闻网,及时将国内外重要新闻和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法规、政策予以公开,同时将政务网、新闻网归并统一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信息咨询主要是电话形式,接听咨询电话1452个,各政府机关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还不够重视,对政府信息工作不能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工作计划性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的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的信息,和公开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有不足;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不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结合全县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提升网站软、硬功能,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表现形式等;加快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提高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水平,同时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推动政府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清流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69

2408

其中:1.网站公开

971

1886

2.政府公报公开

6

6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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