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4 10:42 |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qlgkb@163.com;电话:0598-5320268.

一、概述

2013年,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层层分解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保密审查和网上季度统计等方面取得实效,促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县确定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确定县政府副县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办为日常工作机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也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整体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推行标准,规范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县规范公开运行,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保障标准化等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手册。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规范公开目录。依据公开主体单位的职责要求,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对目录中每一项公开内容的方式、时限、形式、责任等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到个人,确保按时、全面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坚持把网站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县政府门户网站重新改版,不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了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平台,出台了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将专栏管理、维护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把固定公开栏、信息查阅点建设作为硬性要求,推行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公开,丰富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我县设在法院对面政务公开栏上33个部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阅知。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个程序开展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县公开办编制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该手册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内容、评估考核、相关法律规定等内容,对标准化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也根据县公开办的要求,分别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手册。

(三)突出重点,公开热点。

1、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县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全县各部门均在政务网或在集中公开栏公开“三公”经费。

2、抓好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信息公开。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清流县政府采购网平台及时发布招投标公告、中标公告。推动全县范围内的招标信息共享,把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作为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的长效机制和重要内容。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及时印发了《清流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及时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4、推动以教育事业为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和县公开栏公布我县的招生信息。重点公开我县在校学生初中升高中有关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及时发布、公示我县招聘新教师及教师职称评聘有关信息。

(四)不断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为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障我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依程序公开。

(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县信息公开办经常上网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公开信息情况,提醒公开不够规范,进度慢的单位,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保质保量完成网上发布工作,推动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六)抓好网上季度统计工作。县信息公开办每季度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疑惑和统计指标、逻辑关系等及时进行交流指导。通过交流,各乡镇、各单位的统计数据更加准确,确保了全县4个季度的网上统计工作按时间节点准确完成汇总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县各级各部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8条,其中,县、乡镇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0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3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29条,占24.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88条,占21.4%;规划计划类信息89条,占6%;行政许可类信息158条,占11.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38条,占2.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9条,占3.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0条,占1.4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8条,占4.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11条,占15.65%;其他108条,占8.01%。

3、信息公开的形式。本着为民服务、方便办事的原则,我县根据实际,除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外,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只要在县政府门户网上点击政府信息公开即可链接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县城繁华路段建立了面积40多平方米的县政府信息公开栏,确定33个上栏重点单位,各单位有一个固定集中的对外公开阵地,并规定逢单月15日统一对外公开,全年公开材料206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信息咨询主要是电话、网上咨询以及现场接待方式,全年各级各部门共接听咨询电话1120人次,网上咨询615人次,现场接待1233人次,各政府机关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人员落实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

2、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3、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2、强化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工作交流机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稳步提升工作水平

3、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完善政策制定和发布、解读机制。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清流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240

76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48

579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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