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0 08:45 |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4)70号)要求,现将我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围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层层分解,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督促全县各公开主体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范围、责任部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有效。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示栏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1条。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目前县级保留的审批事项243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网上审批系统、政府网站、公示栏、政务服务大厅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监督渠道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规范一次性告知,坚决杜绝兜底条款,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批管理规范化、审批运行公开透明化。二是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要求所有行政权力运行单位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应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

(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全县各部门在本单位政府网站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决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总结和任务;预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政府性资金支出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等。截至目前,我县所有县直部门已在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将公开的路径书面报告财政部门,有力督促各单位及时落实公开,提高公开实效。

(五)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重点落实好征地拆迁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产权交易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做好对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告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等专栏,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建设进度、配租配售情况、可供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机制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接受社会监督。

(六)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深化教育领域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学校基本信息,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录取结果等服务信息。加强科技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的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推进全民健身工程中体育器械配备信息的公开。对项目计划、申请、采购、分配等环节进行全面公开,使有限的体育健身器材发挥最大的作用。坚持贯彻医疗卫生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主动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公开,依托政务平台,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信息、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卫生监督信息、医疗保险服务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及时更新相关政策和法规,完善医疗信息服务机制,在便捷、高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监督职能,以更为透明公开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服务需求。做好促进就业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就业领域服务专栏对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各项补贴申领及发放情况以及国有企事业人员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发布。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完善社会保障领域服务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的办事机构、政策通知、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

(七)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公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信息进行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定期公开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违法案件处罚等信息。主动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提高调查报告与查处信息公开比例,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进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

(八)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政策解读方面,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协同本单位法制股或县法制办,做好相应解读工作。舆情回应方面,认真收集公众在“县长信箱”各类微博等媒介发布的涉及我县各级各部门的民生民意,通过认真筛选,将热点、焦点问题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县领导,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在相关网站作出答复。

(九)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情况

一是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针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通“政务微博”。全面推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探索结合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各公开主体单位全部确定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公开主体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及2015年计划

虽然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针对性不强,公开效果不明显,公开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等。2015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把握公开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必须长期坚持。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行政审批和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土地和房屋征迁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生产信息、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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