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6 16:25 |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一、概述

2014年,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以推进“阳光政务”为总揽,以建设“高效、廉洁、透明”的政务公开体系为目标,以协调、建设、管理、督导、服务为抓手,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保密审查和网上季度统计等方面取得实效,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2014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共计216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424条,网上发布740条,在县集中公开栏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方面内容共202期。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并将其列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范畴,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部署工作。采取公开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及我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等内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转发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使各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推行标准,规范信息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县规范公开运行,推进标准化建设,县公开办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保障标准化等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编制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绘制公开流程图,严格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个程序开展工作,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一是规范公开目录。依据公开主体单位的职责要求,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对目录中每一项公开内容的方式、时限、形式、责任等进行细化分解,确保按时、全面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坚持把网站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县政府门户网站重新改版,不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了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平台,出台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将专栏管理、维护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县设在法院对面政务公开栏上33个部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阅知。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中规范了组织机构、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内容、评估考核、相关法律规定等内容,对标准化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也根据县公开办的要求,分别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手册。

(三)、强化措施,坚持“三突出”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我县加大了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国家方针、政策、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干部职责、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监督电话;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2014年,全县各部门均在政务网或在集中公开栏公开“三公”经费。

2、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我县要求各乡镇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栏建设、栏目设置、程序公开,各村(居)都设置了固定公开栏,少数乡镇安装了LED显示屏,使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公开更加及时,公开内容健全;加强公开监督,对村(居)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进行了有效监督。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和公示公告栏,重点公开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在群众最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县内出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突出公开载体建设

我县在原有固定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充分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网站,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增加信息覆盖范围;优化规范政务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公开内容,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大部分单位和乡镇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准确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突出长效机制建立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我县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建立和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运行体系,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努力构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县完善重大事项通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责任落实追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等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2014年,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使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化。

2、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通报近期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凡是重大决策,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前和决策后均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3、严格把关公开内容。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增强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

(四)、增大力度,抓好“三加强”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为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依程序公开。认真把好保密审查关,将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加强公开选项审查,对拟通过门户网站和其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县信息公开办经常上网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公开信息情况,提醒公开不够规范,进度慢的单位,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保质保量完成网上发布工作,推动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网上季度统计工作。县信息公开办每季度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疑惑和统计指标、逻辑关系等及时进行交流指导。通过交流,各乡镇、各单位的统计数据更加准确,确保了全县4个季度的网上统计工作按时间节点准确完成汇总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县各级各部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4条,其中,县、乡镇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4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4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408条,占28.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10条,占21.7%;规划计划类信息97条,占6.8%;行政许可类信息141条,占10%;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49条,占3.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9条,占4.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8条,占3.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6条,占3.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03条,占14.3%;其他92条,占6.4%。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本着为民服务、方便办事的原则,我县根据实际,除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外,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只要在县政府门户网上点击政府信息公开即可连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县城繁华路段建立了面积40多平方米的县政务信息公开栏,确定33个上栏重点单位,各单位有一个固定集中的对外公开阵地,并规定逢单月15日统一对外公开,全年公开材料202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信息咨询主要是电话、网上咨询以及现场接待方式,各政府机关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和乡镇认识不到位。表现在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部分人员落实不够,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去认识、去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仍停留在表面,没有抓紧抓好,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局限性。少数单位在制定和印发文件时把一些不必定密的定为密级信息;有的单位重公开形式、轻公开内容;有的单位对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涉及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二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三是不断强化平台建设。消除政府信息公开“死角”,努力实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四是持续强化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工作交流机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稳步提升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24

991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24

7139

2.政府公报公开数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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