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9 09:11 |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一、概述

2015年,清流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发明〔201532号)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致力于打造“公开透明、高效廉政、全面规范”的政府形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5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共计219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326条,网上发布873条,在县集中公开栏公开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方面内容共227期,全年各政府机关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一)组织建设为基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的成员,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设立专人专岗。在县机构改革中,仍保留县政务公开办为常设机构,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列入评比考核。我县把政府信息工作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并将其列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范畴。

(二)宣传贯彻为先

一是学习相关文件,及时掌握政策。着力宣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讲清楚国务院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心,讲清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在于依法、有序的推进。二是推行贯彻标准,营造良好氛围。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县规范公开运行,推进标准化建设,县公开办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保障标准化等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编制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手册中规范了组织机构、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内容、评估考核、相关法律规定等内容,对建设“阳光政务”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强化举措为重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1、规范管理制度。我县规范重大事项通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责任落实追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等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2015年,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使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化。2、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实行定期通报,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通报近期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做好规范运作。3、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依程序公开,认真把好保密审查关,将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对拟通过门户网站和其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是完善载体建设。1、落实网站建设。坚持把网站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重新改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增加信息覆盖范围;2、落实政务公开栏建设。在县城繁华路段建立了面积40多平方米的县政务信息公开栏,确定33个上栏重点单位,各单位有一个固定集中的对外公开阵地,并规定逢单月15日统一对外公开,并出台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考核标准要求,有效进行专栏管理、维护;3、落实信箱建设。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大部分单位和乡镇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定时查看,及时回复,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便民性。

三是扩大公开领域。1、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包括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干部职责、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监督电话;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优化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确实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2015年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梳理后的清单内容。2、进一步公开“三公”动向。全县各部门均在政务网或在集中公开栏公开“三公”经费,群众可以适时监督。3、进一步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和公示公告栏,重点公开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方面的信息,做到全程廉政透明。政府信息门户网上新增“项目建设”公开栏,2015年相继公开了清流县实施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桂花文化园、林畲“花之乡”等项目的进展。4、进一步公开基层政府信息。我县要求各乡镇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栏建设、栏目设置、程序公开,各村(居)都设置了固定公开栏,有的乡镇还安装了LED显示屏,使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公开更加及时,公开内容健全。

(四)便民利民为本

一是增加公开群众生活需求信息。我县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分信息予以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新增设许多公开项目。例如,清流县自来水厂每日公开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清流县物价局公开2015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以及店面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等,并在每个工作日公开县民生价格行情。

二是增加公开群众最关注事项及其办理过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审批、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例如,教育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定等相关信息;公务员局公开重要人事任免,公务员及事业编制招考公告、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录用名单等信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县内出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预防矛盾产生。新增公开每月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简况,让群众了解全县财政及税收状况。

三是增加公开群众可知的县委、县政府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凡政府重大决策,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可公开的都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并及时传达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项目工作动员会、防寒防冻紧急会议、“5.19”灾后重建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五)监督运行为要

为增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我县对政务公开实行定期检查、适时抽查,经常上网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公开信息情况,提醒公开不够规范,进度慢的单位,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保质保量完成网上发布工作,推动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确保全县4个季度的网上统计工作按时间节点准确完成汇总上报,县信息公开办每季度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疑惑和统计指标、逻辑关系等及时进行交流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51231日我县各级各部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9条,其中,县、乡镇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6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5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689条,占31.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85条,占31.1%;规划计划类信息68条,占3%;行政许可类信息143条,占6.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36条,占1.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5条,占2.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0条,占5.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7条,占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65条,占12%;其他131条,占5.9%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县根据实际,除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外,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只要在县政府门户网上点击政府信息公开即可连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网。建立了面积40多平方米的县政务信息公开栏,确定33个上栏重点单位,各单位有一个固定集中的对外公开阵地,并规定逢单月15日统一对外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信息咨询主要是电话、网上咨询以及现场接待方式,县、乡政府机关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均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力量有待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人员力量配备总体仍显不足,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局限性。少数单位在制定和印发文件时把一些不必定密的定为密级信息;有的单位重公开形式、轻公开内容;有的单位对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公开的方式单一。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府信息除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四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并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促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工作交流机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稳步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他们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26

1123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26

8465

2.政府公报公开数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