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10:00 | 来源: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电子版在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l.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320286,电子邮箱:qlgkb@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清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县加大了职能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国家方针、政策、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全县公布保留32个县级部门责任事项5209项、37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904项、公共服务事项163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165项、县级前置审批事项129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1项、13个乡(镇)政府权责清单2193项、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事项清单711项。

二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通过系统归集并公示内资企业主体设立253家,变更登记549家,行政处罚案件查处40起,抽查检查2次,检查企业45家;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举报、咨询219件。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以“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项目立项信用信息资源与“信用中国”形成共享,推进征信系统建设,截止目前共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信息200条。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2016年已完成37个部门354项服务事项入住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中行政许可类192项,网上办事开通比率78.6%;公共服务类136项,网上办事开通比率70.4%,有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2016年,已公布6期支持审批服务、双创、融资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项目立项信息公开,2016年共发布项目立项信息100条(审批25条、备案75条);同时公布《清流县发改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流程》,就我县权限内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程序、流程进行公开。二是做好重大项目稽察信息公开,每月在政府大院公布139个县重点项目(含省重点项目10个、市重点项目30个、行动计划20个)进展情况,对各项目工作组项目进行通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进度;从8月份开始,上墙公布20个“大干150天加快推进‘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及时通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和公示公告栏,重点公开工程招投标15条、土地出让2条、产权交易37条,通过清流县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497条。在群众最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县内出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公开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公告、第七期保障性住房配租等信息6条。

四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2016年,经过认真清理、审核,确定了本县53家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其收费项目清单,于3月2日通过政府门户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7月20日公开了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执收单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五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

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2016年,公开我县城市低保193户320人,发放低保金186万元;农村低保1238户2471人,发放低保金582万元;五保户350户377人,发放保障金254万元;临时救助124户,救助金额47.7万元;医疗救助2955人,救助金额63.34万元。

三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2016年,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6期,重点公开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政策;在清流县人事考试网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相关信息,公布118个招考岗位(其中卫生系统62个),进入面试公布213人,录用公布88人。

四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强化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2016年共公开已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公示14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情况公告48份;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公示14份,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名单公示48份,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告14份,批准环评项目名单公告48份,主动推进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继续推进信访案件查办、挂牌督办案件信息、环境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公开,公开环境行政处罚6件,信访件查办12件,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公告4家。

六是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2016年,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学校招生专项计划、招聘学前教育走教志愿者、教育系统“三公经费”、申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共公开26条。各医疗单位在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公开单位的依法执业登记信息;公开免费优惠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内容;张挂服务项目类别和费用明细;向患者发放门诊及住院清单,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情况;在公示板或黑板公示药品信息、预防保健信息、疫情防疫信息、疾病控制、健康教育等信息。对现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在县、乡、村三级政、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016年公开发放农村奖扶金66.8万元、贡献奖奖扶金2.7万元、特别扶助奖扶金31.3万元、城镇奖扶金21.7万元。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已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7次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检结果和供水单位水质抽检结果。

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渠道征集相关信息8次。

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截止目前,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164条。

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为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依程序公开。认真把好保密审查关,将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加强公开选项审查,对拟通过门户网站和其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县公开办经常上网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公开信息情况,提醒公开不够规范,进度慢的单位,并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保质保量完成网上发布工作,推动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网上季度统计工作。县公开办每季度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疑惑和统计指标、逻辑关系等及时进行交流指导。通过交流,各乡镇、各单位的统计数据更加准确,确保了全县各季度的网上统计工作按时间节点准确完成汇总上报。

四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我县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建设公开媒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增加信息覆盖范围;优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公开内容,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大部分单位和乡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准确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五是加强建立长效机制。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我县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建立和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运行体系,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首先,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通报近期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凡是重大决策,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前和决策后均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其次,严格把关公开内容。我县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增强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2095条,其中:主动公开1623 条,占77.5%;作为依申请公开104 条,占4.9%;不予公开368条,占17.6%。《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1623 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02 条,占37.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33 条,占20.5%;规划计划类信息108 条,占6.6%;行政许可类信息136 条,占8.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8条,占1.7%;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4 条,占2.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6条,占1.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2 条,占1.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 条,占2.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7 条,占6%;其他195条,占1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包括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2016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2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8条。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省、市政策进行解读通过清流新闻网、政务微博微信、清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开展解读政策3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以重要敏感期网上安保和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处置为重点,强化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政务微博微信、领导信箱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信息咨询主要是电话、网上咨询以及现场接待方式,《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均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和乡镇认识不到位。表现在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部分人员落实不够,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去认识、去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仍停留在表面,没有抓紧抓好,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局限性。少数单位在制定和印发文件时公开属性未能正确标识;有的单位重公开形式、轻公开内容;有的单位对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涉及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公开的方式单一。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府信息除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四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转变理念,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工作交流机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稳步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高他们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23

1285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23

1008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