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 11:48 | 来源:清流县政府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清流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ql.gov.cn/)进行公开。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322686,电子邮箱:qlgk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清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三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0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有力地推动了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的建设。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1)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起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今年以来,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27条。

(2)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全县79个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财政预算及国内公务接待情况。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在政务公开栏集中公开财政收支情况相关信息12期。

(3)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在县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立统计信息,发布、推送社会关注的包括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12期。

(4)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辟审计结果公开专栏,重点公开10个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信息公开。

(5)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惠企政策60条。

6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县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及时公开了清流县本级2017年有资质的51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清单,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7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涉及企业或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对照中央及省市对应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对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重新清理规范,并在政府门户网予以重新公布,确保上级出台的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的减负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视、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降低成本的政策、方法,确保各企业知晓相关政策和方法。2017年,在门户网站发布《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9)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4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12期。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0)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开展“五比五晒”活动,做好项目立项信息公开,共发布项目立项结果信息242条(审批66条、核准3条、备案173条)。做好重大项目稽察信息公开,每月在政府大院公布110个县重点项目(含省重点项目11个、市重点项目15个、省行动计划20个)进展情况,对各项目工作组项目进行通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进度。

(1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公共资源配置专栏和公告公示专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2017年,共公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368条。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2)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涉及项目准备阶段的项目立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3)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我县依照各单位的梳理出来的最新权责清单,并及时在网上办事大厅更新服务事项和审批事项,我县初步梳理了全县审批证照和批文180余项,录入电子证照3600余件。

(14)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在县审改办牵头下,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2017年,全县35个部门公开权责清单共35条。

(15)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我县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主要采取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我县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及时清理,上网公示,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

(1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委编办(审改办)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和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全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17)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按新发布的权责清单清理各单位的网上审批事项。2017年,我县共有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869项,行政许可165项(包涵子项共382项),公共服务369项,总计办件量约为2500件。二是初步建立我县电子证照库,我县初步梳理了全县审批证照和批文180余项,录入电子证照3600余件。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18)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公示栏目定期公开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信息及增资扩股项目信息20条。

(19)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等情况12期。定期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等,全面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20)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清流农业信息服务网”,发布县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52条。同时在政务公开集中栏,每月公布1到2次我县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和变化趋势。全年共发布次类价格信息22条。

(21)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紧密结合农业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将农业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重点对精准扶贫的法规政策、项目进度、资金监管、工作方法、工作成效等事项进行全面公开。2017年共公开强农惠农相关信息34条。

(22)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我县通过编印发放操作手册、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政策、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和农户权力义务。及时公开农村土地确权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签订等工作进展信息。2017年,在门户网站公布清流县土地确权(合同签订)工作完成情况通报12期。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23)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国、地税之间的合作也进一步深入。我县以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址搬迁为契机,建立了国地税联合大厅。及时公布了《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

(24)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县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清流县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限额,将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在门户网站做好《清流县2017年政府债务情况公开》。

(2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237条。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工作信息公开

(26)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我县以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的“五新”科技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着力培育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和电商产业孵化器基地,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不断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2017年,共发布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工作信息6条。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27)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加强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通知》,公布了我县去产能产品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和平板玻璃。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28)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加强消费市场预警监测,在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29)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印发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市监局扎实推进流通领域质量抽检结果公开工作,通报抽检中涉及的不合格商品。

(30)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加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并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公开此类信息2017年,共公开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信息5条。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1)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2017共发布扶贫脱贫信息67条。  

(3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3)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重点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等。每个工作日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专栏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248条。

(34)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编制“一河一档一策”,实现三级河(段)长全覆盖,河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及时公开“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等信息32条。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35)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发布教育专项督导报告2期。及时发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中期评估报告,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报告发布力度。

(36)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利用教育网、政务公告栏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共12期。发布清流县划片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37)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清流县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医疗卫生资源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清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清流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方案》《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乡村医生身份和从业年限确认工作的通知》《清流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卫生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同时,各医疗单位在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公开单位的依法执业登记信息;公开免费优惠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内容;张挂服务项目类别和费用明细;向患者发放门诊及住院清单,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情况;在公示板或黑板公示药品信息、预防保健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疾病控制、健康教育等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38)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解读,公布了《清流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咔哇潮饮”饮料的通知》《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自产自销和现制现售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39)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暂无此类主动公开信息。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40)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对国家和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宣传工作,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大力推广福林贷、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等金融产品,全年新增贷款4.52亿元。同时,严控金融风险,贷款不良率由5.46%下降到2.65%。

(41)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的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在龙津广场等显著位置公布失信人员名单。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42)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清流县新一轮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根据清流县房地产市场发展不成熟不稳定的情况,制定了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一盘一策”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全县14个停建楼盘12个复工。

(4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采取普查和双随机相结合的机制,对城区9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抽查,对6家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普查。并将检查通报对外公布,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有效地整肃和规范了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44)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61户、推进棚户区改造105套,在群众最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及时公开《清流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购买49套商品房充实保障性房源。

(45)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46)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暨县政府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4次,发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烟花爆竹、醇基燃料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10期,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发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8期,转发全国各项安全事故通报11期。同时县安监局与各乡镇安监办联合开展执法检查12次,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47)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编制了清流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手册,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10项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48)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的,应当主动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

(49)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制定下发了《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17〕140号),规范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内容、送交方式、送交时间。并根据送交政府信息完成2017年度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

(50)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计划以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1)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积极主动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52)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53)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起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今年以来,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27条信息。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各类传播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重视发挥主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的作用,努力做到让社会群众广泛知晓。

(54)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一是明确范围。县政府出台的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要政策的政府文件,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等,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尤其是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文字说明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展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二是规范内容。解读内容应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解读内容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三是严格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需进行政策解读的,文件起草部门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后主动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体和平台发布。同时,起草部门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地补充解读。

(55)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努力扩大舆情收集范围,通过网络巡查、平时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群众关切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应工作。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12345平台”等形式回应社会舆情。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6)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下发了《关于县政府门户网站新版上线的通知》,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新建开发,优化网站栏目,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增加信息覆盖范围;优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维护更新公开内容,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57)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健全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加快政府门户网、政务微信等便民服务等平台建设,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58)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在县档案局建有70多平方米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电脑等设备,为各企业提供查阅服务。增设清流县图书馆为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同时,规范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制定下发了《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17〕140号),规范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内容、送交方式、送交时间。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59)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子栏目接受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网络政府信息公开诉求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2017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2017年,全县46个部门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电视台、县集中公开栏等渠道公布各类政务信息4012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共计261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9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2613条,其中:主动公开1984 条,占75.9%;作为依申请公开48 条,占2%;不予公开581条,占22.1%。《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198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71 条,占28.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8 条,占11%;规划计划类信息150 条,占7.6%;行政许可类信息272 条,占13.7%;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7条,占1.9%;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42 条,占17.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1条,占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5条,占2.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0条,占3.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18 条,占1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包括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2017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8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4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7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省、市政策进行解读,通过清流新闻网、政务微博微信、清流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开展政策解读27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制度,以重要敏感期网上安保和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处置为重点,强化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政务微博微信、领导信箱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信息咨询主要是电话、网上咨询以及现场接待方式,2017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件,已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部分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相对滞后,各牵头单位公开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政府公开监督保障体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按照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2、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继续落实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的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

3、不断加强回应社会关切能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联系县数字办、法制办、公安局,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问题,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认真回应关切。

六、附表

 

 

 

 

 

 

 

 

 

 

 

 

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84

1448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84

1448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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