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汇总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形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jql.gov.cn/)公开,电子版也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三楼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321806,电子邮箱:ql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清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清流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突出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项目攻坚、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有效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为全方位推动清流高质量发展超越发挥积极作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县36个公开单位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42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5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6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93条。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40名。全年各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安排部署,建立了清流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配齐配强组成人员和制定了工作规则。完成我县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主动公开。
2.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围绕2020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县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及时向社会解惑释疑。2020年我县发布市级政策解读36期、县级政策解读13期。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各类信息,我县在网站设立“在线访谈”栏目进行政策解读,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带头宣传宣讲政策,传递最新权威解释,全年共举办6期“在线访谈”,主要就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疫情防控、民营企业发展、旅游发展、市容市貌管理等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进行网上交流互动,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委员提案84件,涵盖了我县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并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2020年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集企业复工复产、为民办事项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意见建议5期。发起网上调查5期,涉及清流出入境办证服务、居民住宅小区环境等领域。
4.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为更好地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我县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集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召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会议及年度报告撰写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80余人次。同时,通过建立微信交流群,实时跟进及督促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业务培训和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5条,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61条,县直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604条。从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来看,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359条,占比33.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8条,占比7.3%;规划计划类信息78条,占比7.3%;行政许可类信息60条,占比5.6%;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6条,占比3.4%;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条,占比1.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5条,占比3.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7条,占比1.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6条,占比2.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9条,占比13.1%;其他类信息220条,占比20.6%。向“两馆”(县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档1065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基础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网络媒体建设。全面优化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我县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内设政策文件、标准目录、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等栏目,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同时,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政务公开专栏、档案馆、图书馆以及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县先后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同时强化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和定期考评工作,建立微信群,实时跟踪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每个月定期对辖区36个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巡察工作,不断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0 |
80 |
6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85 |
32 |
795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0 |
71 |
2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69 |
151 |
767 |
行政强制 |
125 |
-6 |
26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 |
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6 |
24230421.5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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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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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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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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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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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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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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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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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舆情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不够,导致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进展还不平衡。
2021年我县将进一步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素质,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快推进政府网站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健全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明确考核目标,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对乡镇和部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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