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三明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认真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4 08:18

清政办〔2008〕182号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三明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认真做好乡镇

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范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市政务公开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明政务公开[2008]1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本乡镇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范围、责任部门,认真编制本乡(镇)的政务公开目录,并于2008年12月30日前报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以便迎接市里检查(联系电话:5320286,联系人:陈耀潘,电子邮箱:qlgkb@163.com)。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认真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明政务公开〔2008〕14号

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央、省上关于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现就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是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乡镇政务主动公开机制的重要环节。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有利于乡镇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有利于乡镇政府把依法行政与高效便捷服务结合起来,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利民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乡镇政府的政务过程,增强基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互信。各级政务公开办要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自觉性,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抓紧抓好。

  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结构及内容

  乡镇政务公开目录是乡镇政府及办事机构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条目的汇编。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中办发〔2006〕3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了《三明市乡镇政务公开目录(试行)》(见附件)。内容包括: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其中“类别”包括:概况、机构职能、发展目标、法律法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公益建设、涉农收费、干部管理、公共服务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11类,公开内容涉及120余项。各县(市、区)在指导乡镇在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过程中,要以《三明市乡镇政务公开目录(试行)》为蓝本,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范围、责任部门,确保目录编制系统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切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乡镇政府要明确责任,着力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的牵头工作,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制定下发编制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乡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指导和编制进度的督促检查,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指导乡镇对政务公开目录有关内容进行细化,保证编制质量。

  2009年1月10日前,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要将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情况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赖勤 联系电话:8950556)。

附件:《三明市乡镇政务公开目录(试行)》

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政协办,县领导。



附件:

三明市乡镇政务公开目录(试行)

序号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1

概况

辖区基本情况。

公开栏、网络

长期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党政办

2

机构职能

乡镇政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乡镇内设部门的职能分工及其调整变化情况。

公开栏、网络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党政办

3

发展目标

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长期规划;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公开栏、网络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党政办

4

法律法规

涉及“三农”问题和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栏、网络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党政办

5

财政收支

乡镇本级财政的预算和决算;所有款项(包括债权债务、扶持捐赠、救灾救济等)的收支;办公费、接待费开支情况。

公开栏、会议

定期、及时

社会、内部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财政所

6

集体资产

乡镇集体企业(含集体控股企业)的经营、承包;土地租赁承包及其变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数量及补偿;工农业建设用地中土地收益及开支情况;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承包、建设进度、验收结算等情况。

公开栏、网络

定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序号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7

公益建设

各类公益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资金来源、建设情况(村镇规划、乡村道路改造、农业开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各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发包情况。

公开栏、网络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8

涉农收费

自来水价格标准及依据;民用照明及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及依据;其它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开栏、网络

长期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9

干部管理

干部任免、调整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中层干部离任、届中审计情况。

公开栏、会议

及时

内部公开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0

公共
服务

(1)公安:公安户政管理的各项收费标准及依据;定期通报辖区治安案件情况。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会议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2)土地、建设:村镇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手续;建制镇居(村)民建房审批程序;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农村土地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的批准情况;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核准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房屋买卖办理过户手续程序;村镇建设各项收费的标准及依据;居民(村民)房屋交易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序号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10

公共服务

(3)林业:各项林业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标准及依据;林木采伐证办理程序及批准情况;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执行情况,补助的标准、面积、金额等;林业罚没情况。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4)计生: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违法生育处理政策;生育服务证办证程序;照顾再生育审批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程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程序;计划生育奖励金申领程序;年度人口计划及执行情况;社会扶养费征收情况。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5)司法: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案件代理费、公证代办费);纠纷调解程序。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6)民政: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抚恤申请程序及审核公示;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告;社会公益损赠接收和使用情况;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和批准情况,城镇和农村低保的申请和批准情况,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贴情况;医疗救助申请和程序和标准;婚姻登记程序和收费标准;土葬、火葬登记及收费标准;优抚抚恤补助标准及享受人员名单。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序号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10

公共服务

(7)劳动:失业证、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登记证办理程序;申请参加职业培训,以及申报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办理程序;办理社保程序和收费标准。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8)工商:消费投诉(主要包括:维权的途径、消费投诉的程序以及消费投诉案件处理结果的反馈)、涉农案件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等情况;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收费标准。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9)卫生: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卫生所药品服务、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报销办法、报销标准。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0)农业:农业“一免三补”等政策(免征农业税,粮食、良种、农机补贴)实施情况; 农机管理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及依据;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情况;农民负担监督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处理程序;农村经济合作社申请程序。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1)畜牧:农业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等收费标准、范围及收费依据。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序号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10

公共服务

(12)文化:创办文化经营的条件、程序及批准情况;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情况;有线电视的初装费、收视费标准、依据及收视费收缴情况;年度农村公益文化项目实施计划。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3)教育:国家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4)残联:残疾评定程序及标准;残疾人各类社会救助项目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情况;农村贫困残疾人危害改造项目实施程序。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5)环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农村生活用水达标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畜禽养殖治污情况。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6)水利:水利设施建设情况;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及依据。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7)其它设在乡镇的机关部门的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事纪律、监督方式、办事结果。

公开栏、网络、宣传资料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11

其它

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乡镇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单位职能发生变动等其它重要事项;其它应公开的内容

公开栏、网络

长期、及时

社会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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