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历届党代会简介(一)

日期:2012-08-31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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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流县第一次代表会

  中共清流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28至6月1日召开,历时5天,到会代表142人(包括妇女代表12人),列席人员41人。

  会议通过庄福成同志代表县委作《清流县解放六年党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审查和批准县委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今后工作任务,选举县委员会、县监委会和出席第一次全省党的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审议了庄福成代表县委所作的关于解放以来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进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以及一年来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所获得伟大成就的报告,通过了关于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保证1956年农业的全面发展,90%的农民增加收入以及增强党的团结,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不断发展与巩固党的组织,改进和加强党对各个方面工作的领导的决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8名委员和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清流县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届县委委员为:庄福成、牛迪安、沈伯礼、季广生、孙桂生、韩锡桓、李建德、邵健、吴祖谋、栾钟山、季林泉、史华业、刘青海、骆洪宝、赵祺祯、王谢、陆义广、魏儒炳。

  候补委员为:曹可佩、马金水、迟树福。

  随即选举庄福成、牛迪安、沈伯礼、韩锡桓、季广生、孙桂生、李建德等7人为县委常委委员;选举庄福成为第一书记,牛迪安为第二书记,沈伯礼为副书记。

  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10人。名单为:沈伯礼、季广生、吴祖谋、栾钟山、李建德、邵建、王谢、孙桂生、赵琪祯、冯惠俊。

  候补监察委员3人:马金水、林福芳、康忠

  选举产生沈伯礼为监委书记。

  产生出席省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庄福成、刘青海、吴祖谋。

中共清流县第二次代表会

  中共清流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3年1月13至15日召开,历时3天。应出席会议正式代表180人;实际到会代表159人(包括妇女代表13人),列席代表4人。

  会议通过了武英富同志代表县委作的《县委一届会议以来党的基本工作成就和今后的工作任务》的报告。

  大会主要议程:检查总结县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通过1963年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全面跃进的规划以及如何搞好近期工作的意见;作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等;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清流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人,候补委员4人。县委委员名单为:牛迪安、祝恒钦、李孟春、申根鳌、张德安、马文选、张子正、李建德、张景海、陆义广、黄存节、钟振双、曹可佩、吴祖谋、李纯正。候补委员为:邵健、魏儒炳、史华业、刘青海。

  随即选举牛迪安、祝恒钦、李孟春、申根鳌、张德安、马文选、张子正为县委常委,选举牛迪安为书记、祝恒钦为副书记。

  产生出席省第二次党代会代表:牛迪安、肖友生。候补代表:陆义广。

中共清流县第三次代表会

  中共清流县委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5月24至27日召开,历时4天。应出席代表327人,实际参加大会代表264人,列席代表36人, 27名代表因公缺席会议。

  这次当选的代表中,军队党员代表32名,占9.7%,革命干部党员代表34名,占10.4%,工人党员代表73名,占22.3%,贫下中农党员代表173名,占52.8%,革命知识分子党员代表9名,占2.7%,其他革命分子6人,占1.8%,代表中妇女党员代表54名,占16.5%,工农兵党员代表占绝对多数。

  会议通过了丛建大同志代表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作《在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指引下团结起来 争取更大的胜利》的报告及《关于认真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的决议》。

  这次代表大会总结了清流县“文化大革命”以来,特别是革命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进行思想和路线方面的教育,深入开展“批修整风”,落实“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任务,选举产生了中共清流县第三届委员会。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清流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1名。

  委员名单为:王廷干、王美珍(女)、丛建大、史毕业、刘文斌、许少英、劳福成、汤弘庆、李宏春、严水章、陈文炳、陈清秀(女)、孟昭海、邹哲开、胡昌、赵泰然、赵才德、黄洪才、黄世赏、詹建新、魏土春。

  经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丛建大、赵泰然、刘文斌、胡昌、王廷干、陈文炳、赵才德等7名同志为县委常委委员,丛建大同志为书记,赵泰然、刘文斌同志为副书记。

中共清流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清流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78年3月26至29日召开。会期4天。应到会代表275名, 8名代表因公请假缺席会议,其余267名代表全部出席。

  会议听取县委书记吴瑞全同志代表县委作的题为《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沿着党的十一大路线阔步前进》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这个报告的决议。

  大会上回顾总结了第三届委员会以来的工作,特别是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情况;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一大和五届全国人大提出的任务;选举中共清流县第四届委员会。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县委委员24名及出席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5名。

  第四届县委委员名单为:丁道元、方大刚、卢元轩、叶孝明、田玉强、冯惠俊、朱锦如、任善禄、许少英、孙珍珍(女)、严水章、李宏春、吴瑞全、吴锡坤、余有庄、邹哲开、邵健、陈清秀(女)、黄强、黄洪才、曹可佩、赖炳旺、詹建新、魏儒炳。

  出席省第三次党代会代表为:江汉生、孙珍珍、邱忠福、吴瑞全、张洪科。

  在第四届第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7名县委常委委员,名单为:吴瑞全、叶孝明、李宏春、朱锦如、卢元轩、吴锡坤、余有庄。选举产生吴瑞全为县委书记,叶孝明、李宏春为副书记。

  会议还选举了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李宏春兼任书记,曹可佩为副书记,陈瑞希、李耀仁、康忠、张士勇为委员。

中共清流县第五次代表大会

  中共清流县委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10月28至30日召开,历时3天。应出席代表290人,实际出席会议代表274人,列席代表24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树生代表中共清流县第四届委员会所作的《立志改革,开拓前进为振兴清流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江运福作《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报告》;选举第五届县委委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出席中共三明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和决议。

  会议一致认为,县委对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认真、坚决的;组织全县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效显著,实事求是地总结了经验,也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奋斗目标。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1名委员及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清流县第五届县委委员,及推举出席中共三明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12名。

  第五届县委委员为:马荣生、王树生、冯惠俊、江运福、陈书康、陈仕先、余有庄、李宏春、李绍亮、邹秉德、林友川、林文廉、林岁华、林尚友、张文安、张阳春、张居胜、郑鹤培、郭玉辉(女)、赖笃齐、廖云海。

  候补委员为:吴永聪、高芝平、曹雪农。

  出席中共三明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为:邓如珍(女)、王树生、王崇进、江运福、陈仕先、李宝珠(女)、邱隆华、巫鑫铭、林岁华、林尚友、罗钦先、赖笃齐。

  在中共清流县五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王树生、张居胜、林岁华、赖笃齐、江运福、张文安、廖云海、林文廉等8人为县委常委。王树生为县委书记,张居胜、林岁华为县委副书记。

  会议同时选举产生了中共清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江运福、李绍亮、李振兴、杨振生、张士勇、林有元、林孟成、姚全、倪建和、黄日富、魏儒炳。并一致推选江运福、张士勇、杨振生、魏儒炳为纪委常委。江运福为书记,张士勇、杨振生为副书记。

中共清流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中共清流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 11月10至12日召开,历时3天。应到会代表238名,6名代表因公因病请假,232名代表参加会议。

  在这次当选县第六次党代会的238名代表中,干部143名,占代表总数的60.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8名,占代表总数的20.2%;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41名,占代表总数的17.1%;解放军武警3名,占代表总数的1.3%;少数民族1名,占代表总数的0.4%;离退休干部2名,占代表总数的0.9%。代表中,妇女37名,占15.5%;中青年161名,占68%;解放前入党的3名,占1.3%。

  大会听取和审议了王树生代表中共清流县第五届委员会所作的《在十三大精神指引下为清流的繁荣进步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李在振代表中共清流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从严治党,为建设清流而奋斗》的纪检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清流县第五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共清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以及《关于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决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1名委员及3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清流县第六届县委委员。

  第六届县委委员为:马荣生、王承明、王毓辉、阳治平、陆火生、张文安、张阳春、张桂木、陈书康、陈仕先、余有庄、余有炜、李在振、邹丽文(女)、宋建英、林孟成、胡登良、黄洪才、廖云海、廖光耀、魏儒炳。

  候补委员为:江才裕、杨先钦、高芝平。

  在中共清流县六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余有炜、陆火生、马荣生、王毓辉、张文安、李在振、胡登良等7人为县委常委,余有炜当选为县委书记,陆火生为县委副书记。

  会议同时选举产生了中共清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邓洪禄、江仰维、张士勇、张德俊、陈仕先、李在振、杨振生、倪建和、黄日富、黄观生、黄悦林。

  李在振当选为县纪委书记,张士勇当选为县纪委副书记;陈仕先、黄日富、黄观生、黄悦林当选为县纪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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