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进行督查的通知

日期:2015-10-20 09: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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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安办〔201552

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

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流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文〔201475号)、《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清安办〔20158号)等有关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深入开展。经研究,县安办、效能办决定于10月下旬对各乡镇、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组人员:县安办、县效能办抽调人员组成。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12014年以来,本乡镇、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乡镇:辖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小微企业达标率100%,要有完整的台帐,对于名存实亡的企业要登记造册,说明原因;个体工商户达标完成率100%(看回执)。提供附件一、二和清安办〔20155号附件二。

行业主管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本行业创“国标”率65%20145%,计70%。提供附件一、二。经信、商务部门另加提供清安办〔20155号附件二。

2、各阶段、各时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其它工作。

四、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乡镇、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查阅被检查单位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三)抽查单位。深入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检查。

清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19


抄送:市安办,县政府办,县效能办


附件1

清流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企业台帐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行业

规模(大、中、小微)、

类别(企业、事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备注

已达标颁证单位

三年行动计划

评定标准(国标、省标)

证号

计划达标时间

等级

附件2

清流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数量

类别

应达标单位数

()

达标情况(家)

关闭取缔(家)

总数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分等级

事业单位

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培训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培植典型示范单位

(家)

开展现场观摩

学习交流活动

场次

人数

排查(项)

整改(项)

整改率(﹪)

整改资金(万元)

场次

参加

人次

备注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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