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安全生产标准化(已归档)
为深入贯彻落实《清流县人民政府安全委会关于落实福建省政府安委会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清安委〔2019〕9号)和《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清应急〔2019〕49号)文件要求,8月22日至9月9日,清流县应急管理局陈祥宜副局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全县21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每到一家企业,陈祥宜副局长都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询问生产经营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强调要深刻吸取近期我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我县发生的“8▪4嵩溪火灾”事故教训,全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我县生产经营环境稳定。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有效做好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350423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302000001号
闽ICP备09002779号
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8-8705661
主办: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流县数字清流建设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