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强化专职协管力量 完善道安工作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职力量,维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清流县从四个突出抓好专职协管人员配备。一是突出人员经费保障。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为全县所有乡镇派出所配备5名专职交通协管员和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村级兼职交通安全员,其中专职交通协管员人经费由县财政和乡镇各承担一半;村级兼职交通安全员由乡(镇)给予补助。二是突出人员素质保障。要求专职交通协管员必须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录用复退军人、见义勇为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村级交通安全员从各村“八大员”中选一名协调能力强的人员兼职。三是突出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集中对新招聘录用的专职交通协管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队伍纪律、业务理论知识以及交通指挥手势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请消防大队官兵对人员进行队列队形整训等军事化训练。四是突出人员岗位职责。由县公安局和县道安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下达考核指标任务等。同时,建立淘汰制度,对不能胜任工作人员给予解聘,切实管好、用好录用人员,充分发挥好专职交通协管员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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