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163”模式推进农村劝导站标准化建设
日期:2016-11-18 16: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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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要求,清流县以“163”模式(“1”是围绕一个目标,即劝导站标准化建设;“6”是采取“三统三化”六条举措,即统一装备配置、统一内业标准、统一人员培训,劝导行为规范化、隐患排查明细化、重点人车管理信息化;“3”是实施“三加强”保障措施,即加强领导、加强督查、加强反馈),全面开展以“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为载体、以乡(村)为建设主体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在推进中注重示范带动效应,率先在嵩溪镇黄沙口村建立一个劝导示范站,并在嵩溪镇召开全县道安工作现场会,组织参会人员观摩学习黄沙口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对示范站建设基本要素和工作重点的认识,形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推广格局。目前,全县劝导工作已在各乡(镇)全面铺开,建成劝导站17个(其中标准示范站5个),并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其它村(居)劝导站建设,效果良好,受到群众的好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1”个目标
以“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为载体,围绕标准化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
二、采取“6”条举措
在农村劝导站建设中认真研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农村特点和我县实际推广“三统三化”建设,推进劝导站标准化建设。
1. 实施“三统”。一是统一装备配置。为解决如何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的劝导作用和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关键问题,按照省定标准对乡镇统一配备了栏杆、遮阳伞、劝导站立牌、安全提示牌、反光服、袖标、哨子等必备设施。特别对栏杆设置和设计问题先后组织公安、交警、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和设计生产企业共同探讨研究,不断完善设计,确定更为安全合理的设计方案,有效解决劝导过程中栏杆存在的隐患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栏杆在劝导物防中的作用。二是统一内业标准。统一制做劝导人员工作职责板、劝导人员监督台等上墙内业;统一制定了宣传牌和宣传专栏规格,规范宣传内容;统一印发《村居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手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登记本》、《道路巡查情况登记本》、《牌证不全摩托车驾驶人摸排登记本》、《重点车辆与非法车辆摸底排登记本》、《机动车与驾驶人信息登记卡》等6个工作台账,为全县顺利推进劝导站标准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内业基础。三是统一人员培训。为提高劝导人员素质,保证劝导工作规范开展,我县组织县、乡(镇)道安人员和村级劝导人员开展统一培训,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派员进行了授课,对劝导工作的规范、一般违法行为的纠正、劝导工作应当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劝导员对劝导工作目的、意义和具体做法的认识,为劝导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实施“三化”。一是劝导行为规范化。要求劝导员在开展工作时,必须统一着反光服、配带袖标、摆放劝导提示标志等,统一指挥手势、文明用语和劝导程序,随身携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汇编、宣传劝导等资料,避免在劝导过程中发生摩擦。二是隐患排查明细化。制定了《隐患排查台账》,实施排查分片包干责任区制和隐患上报消除责任制,规定特殊气候、特殊时段必须开展隐患排查,明确台账填写规范,通过明确隐患排查责任人、整治时限、整治内容等使隐患信息明细化,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重点人车管理信息化。劝导员定期开展入户调查,通过“一户一档”、重点车辆排查等,不断建立和完善重点车辆及人员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了解跟踪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员状况,有效协助公安机关对重点车辆和人员的管理。
三、实施“3”项保障措施
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涉及全县各乡(镇)、村,是一项点多面广、事务交叉、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清流县有针对性的实施“三加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道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劝导站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对劝导站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劝导站建设列为乡镇道安(安全生产)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要求各乡镇真抓实干,有力推进劝导站建设。二是加强督查。县道安办除按季度开展督查外,还不定期结合重要节假日、灾害天气和重点工作落实推进等,组织对全县贯彻落实现场会议精神、开展劝导站建设情况等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肯定成绩、表扬先进、督促整改、鞭策后进。三是加强反馈。要求乡镇按月上报劝导站建设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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