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3-16 08: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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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公综〔2017〕18号

清流县公安局关于

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

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室、所、队: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局交警大队。

                               清流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3日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道路

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年金砖会晤、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通行秩序良好,根据省厅、市局部署要求,县局决定从3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源头、城市、农村三个主要战场,突出人、车、路要素,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一个不发生、两个减少、三个下降”的目标,即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趋好,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人车路隐患存量明显减少、显见性交通违法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6年及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世文任组长,县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局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长欧群星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推进、协调和信息收集、反馈、考评通报等日常工作,黄祥钦为联络员(联系电话:13950905596,传真:5328399)。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份):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滚动摸排,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找准,把隐患查清,把责任压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7月份):以消除隐患、整治违法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强路面管控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诱发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并逐一对照任务清单,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8月份至9月份):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全面巩固战果、提升成效。

第四阶段(10月份):以梳理总结、固化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彻底排查,摸准风险隐患 

1.集中深入企业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特别是要走访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和货运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是否大量交通违法未处理、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是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并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

2.集中排查清理重点驾驶人隐患。严格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吊销、注销、降级、涉毒、违法、事故,以及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及时向当事人提示告知,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被注销驾驶资格的,要依法收缴驾驶证件。督促汽车租赁企业,随时上报可疑人员租赁车辆信息。

3.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隐患。会同有关部门排查五类重点车辆、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和违法处理手续。对“营转非”大客车,要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并向交通运输部门抄送相关信息建议纳入监管。

4.集中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道路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推动纳入各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整改。持续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的隐患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农村地区要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交叉口的安全隐患,推动有关部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

(二)强力推进整治,有效防控风险 

1.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认真组织逢六逢九统一行动,充分应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和公安交警执法站,对严重交通违法实施重点管控、精准打击。1月至7月各地“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均要上升10%以上。

2.集中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整治。清明、五一、端午、国庆前一周至假期结束期间,要分别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3.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突出事故多发的夜间、凌晨等重要时段,针对酒(毒)驾、货车野蛮驾驶行为、客车闯禁行、超员等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违法行为,根据省厅、市局部署,每月3日的18:00至20:00、0:30分至2:30,在全县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在整治的第二阶段,县局每月至少组织1次、第三阶段每周至少组织1次全县“夜查”统一行动。

4 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要采取设点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经常性组织路面检查、夜查等统一行动,严查摩托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遏制我市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5.集中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突出春游、暑期等重要节点,以旅游集散地、景点以及客货运输企业集中地区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抽查动态监管记录,严查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6月至7月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整治非法营运统一行动,加大对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并配合住建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

6.集中整治重点安全隐患。道路隐患方面,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81处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其中清流有4处)、列入各县(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完成80%以上。城市管理方面,以商圈、学校、客运场站等易堵区域为重点路段,加大对行人、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执法和劝导力度,严查酒(毒)驾、飚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农村地区方面,农村派出所要科学安排勤务,加大重要时段、重点地段执法劝导力量投入,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五小车辆”、面包车违法载人、农村短途客车超员等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交警大队要加强对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业务的指导,在场镇赶集、民俗活动日、季节性运输繁忙等重点时段要派出警力,会同农村派出所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应急处置方面,加强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组织恶劣气候、交通事故、道路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密切协作配合,落实预警提示和路面巡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7.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加强警媒协作,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交警大队每月至少1次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组织对五类重点车辆、面包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送安全提示短信,营造良好宣教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保障金砖会晤、党的十九大期间道路安全形势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力抓的工作格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单位及事故易发区域,持续滚动、不间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县局将分阶段、分批次派出专项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在“夜查”统一行动期间,将实地暗访抽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县局分管领导、交警大队长要靠前指挥,带头检查指导,层层督促落实。

(三)通报考评推动。县局将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并推动纳入综治、安全生产、绩效、道安工作考核。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的,县局将实施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对存在压报、瞒报事故或未如实录入事故数据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每月1日、11日和11月1日前分别将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工作总结报送县局交警大队,4月3日前报重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及道路隐患清单,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县局FTP交警大队“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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