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项目主体评审机构的公示

日期:2017-06-30 10: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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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县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已公开征集项目承接主体,拟委托评审机构对申报方案组织评审,由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选出1家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该项目建设。本项目采取项目补助形式,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实际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邀请符合条件的评审机构参加评选,通过评选,确定一家评审机构成为我县县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承接主体的评审单位,组织专家对此项目开展评审

、申请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并且具备相应资格。

二、有关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证明复印件

4、专业化水平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合同。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由本公司提供,若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企业201777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证明文件递交至清流县商务局(清流县龙城街19幢5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受。

、联系方式

人:清流县商务局电商股    

联系电话:0598-5333519

 

                         清流县商务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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