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郊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郊乡权责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4-05-16 11:52 来源:清流县温郊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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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有关制度的通知》(明委编办〔2022〕164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办〔2020〕42号)、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印发清流县扎实推进〈三明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委法办〔2022〕3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有关制度的通知》(清委编办〔2022〕22号)精神,我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经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审核,现予以公布。

经审核确认,我权责事项共369项,具体为: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6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监督检查33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63项、公共服务12项、其他权责事项64项。


温郊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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