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是各类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生产加工食品的卫生操作规范等以保证食品安全为目的的技术法规的总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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