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以督促改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日期:2020-10-20 17:03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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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清流县人民政府县长张春华带领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畜牧水产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嵩溪镇和林畲镇,实地督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张春华一行先后到嵩溪镇火炬采石场、北坑钨矿林畲镇澳洲鳕鱼养殖基地俊业养鳗厂、清流监狱等现场察看详细了解生态环境出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并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张春华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立法保障政策执行,以督察推进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环境保护问题,更是事关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重大政治问题。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民生。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落细,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督查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突出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清流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细化具体对策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用最短时间见到整改最大成效,满足人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同时,要持续开展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加强动态管理,巩固整改成效,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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