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日期:2020-10-28 17:33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
|
|
|
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 |||||||||||
序号 | 举报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结状态 | 备注 |
1 | SD2SM20201023X002 | 清流县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 | 清流中泰矿业公司未办理任何手续,盗采石英石矿达50余万吨。造成林地毁坏142亩,林地毁坏500立方米,造成生态环境恶化。选矿废水直接排入河中,石英砂烘干过程导致粉尘污染,尾矿随意倾倒,用黑色塑料进行遮盖。 | 水、大气、土壤、生态破坏 | 经调查,清流县中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停产。原生产使用的石英石为厂房建设“三通一平”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经清流县政府同意,该企业在补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后进行综合回收利用。清流县林业局分别于2019年7月和2020年10月20日发现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8.99亩和7.5亩,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未发现废水直排入河和粉尘污染情况。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矿暂时堆存在厂区北面空地,为防止扬散和雨水冲刷,使用黑色塑料薄膜进行遮盖。 | 部分属实 | 1.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非法使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完善尾矿暂存堆场防流失和淋溶水收集设施。 3.相关部门加大对该矿山和选矿厂的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阶段性办结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