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日期:2020-10-29 17:50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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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 |||||||||||
序号 | 举报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结状态 | 备注 |
1 | SD2SM20201024X003 | 清流县 |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 | 清流中泰矿业公司在未完成“探转采”手续前,非法盗采石英石矿,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将该案件移送公安进行立案查处;未取得林业许可证,破坏林地142亩;在公开拍卖三明市清流县2020-G-05地块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清流县中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停产,未申请办理探矿权,不存在“探转采”的情况。原生产使用的石英石为厂房建设“三通一平”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经清流县政府同意,该企业在补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后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但2020年9月1日发现该公司在进行“三通一平”过程中存在越界违法开采的行为。清流县林业局分别于2019年7月和2020年10月20日发现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8.99亩和7.5亩。该公司用地系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土地,并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程序公开挂牌出让。 | 部分属实 | 1.清流县林业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非法使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2020年9月30日,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公司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于10月9日将该公司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相关部门加大对该矿山和选矿厂的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阶段性办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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