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日期:2020-11-03 17:30 来源:清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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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结状态 备注
1 SD2SM20201028D004 清流县 清流县曾坊村、石下村交界 希望督察组落实SD2SM20201021D002(清流曾坊村有好几个占地60亩良田的养鳗厂,打了十几口100多米深的抽水井,距离房屋才150米左右,大型抽水机365天24小时抽水,造成泉水枯竭,村里80多人口没有水喝了。之前造成过田地塌方,害怕对房子有影响,向当地乡镇、三明国土局和县国土局反映,未得到解决。)的诉求,投诉人要求对田地塌方原因进行鉴定,是否与开采地下水有关。 其他 经调查核实,清流县林畲镇曾坊村境内仅有福建清流俊业生态养殖有限公司1家鳗鱼养殖企业,总面积47.578亩,已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建设有4口深度在80-85米的地下水机井取水设施,已通过技术审查及验收;取水设施安装了计量水表,日均取水量300m³,低于1500m³/日设计取水规模;曾坊村范围内原有冷泉冒水正常,经走访调查附近农户,自来水水量充足;距福建清流俊业养殖有限公司机井约150米的一栋房屋出现细小裂缝,无明显地面沉降或岩溶塌陷迹象;2015年下半年,林畲镇曾坊村垅下片出现直径约3m、深约2m的农田塌陷坑,经回填后该区域再未出现过塌陷情况。
目前正在联系委托专业机构对此前农田塌陷和农房现有的裂隙与该企业抽取地下水是否有关联进行鉴定。
部分属实 根据专业鉴定机构的结论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
2 SD2SM20201028X002 清流县 清流县灵地镇吉龙村 清流中泰矿业公司未办理任何手续,盗采石英石矿达50余万吨。造成林地毁坏100多亩,造成生态环境恶化。选矿废水直接排入河中,石英砂烘干过程导致粉尘污染,尾矿随意倾倒,用黑色塑料进行遮盖。 生态破坏 经调查,清流县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已办理相关手续,于2020年9月4日停产。原生产使用的石英石为厂房建设“三通一平”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渣,经清流县政府同意,该企业在补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后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但2020年9月1日发现该公司在进行“三通一平”过程中存在越界违法开采的行为。清流县林业局分别于2019年7月和2020年10月20日发现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8.99亩和7.5亩。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未发现废水直排入河和粉尘污染情况。生产过程产生的尾矿暂时堆存在厂区北面空地,为防止扬散和雨水冲刷,使用黑色塑料薄膜进行遮盖。 部分属实 1.清流县林业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2.2020年9月30日,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公司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于10月9日将该公司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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