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消防安全十条提醒

日期:2022-12-26 16:45 来源:清流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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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期间正值岁末年初,新的一年当然也要学习消防知识。元旦假期,商业活动较多,人流物流集中,火灾风险自然也比较高。 

  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元旦期间勿忘消防安全。 

  一、冬季电气火灾增多,生活中要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用电设备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二、商场、市场等举行节日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四、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六、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起火灾。 

  七、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去财物。 

  八、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电暖器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九、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如遇火情,不可盲目灭火,请及时拨打119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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