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消防安全提示

日期:2024-09-09 11:14 来源:清流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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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各类节庆活动频繁,火灾风险和致灾因素增多,清流消防温馨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一、宾馆、饭店、商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节日值班巡查,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

四、驾车出游,要提前检查车辆电路、油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乘坐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遇到火灾,要果断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离。

五、商市场装点节日气氛,请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正确敷设电气线路,防止超负荷用电,大功率灯具不要靠近易可燃物。

六、公众聚集场所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巡查责任,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进入公共场所请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内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仓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九、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并根据工作人员引导疏散,沉着、冷静、迅速地撤离火灾现场,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12345举报。

十、居民家庭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乱扔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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