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冬春季节疫情防控期间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1.携带身份证实名登记,出示个人健康码;
2.自行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接访场所。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3.如近期有出入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请自觉落实隔离及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否则不得进入接访场所;对从疫情发生城市低中险地区和“应检尽检”入(返)清等重点人员来访者,应提供抵达目的地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接访场所的人员疏导和分流,防止人员聚集风险;
5.疫情防控结束前,请勿采取集体走访形式,若确有共同诉求的,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选派5名以内代表反映问题,避免长时间、小范围聚集;
6.请就近到属地指定的接访场所走访,减少途中感染风险。
我局将根据疫情情况及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发布接待工作新的有关要求。
感谢您对清流信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1月12日
一、 网上信访
清流县网上信访网址:http://wsxf.fj.gov.cn/~smqlwsxf/index.do
二、 来信信访
将信访诉求以书面形式反映,直接邮寄:清流县信访局,邮编:3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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