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发布疫情防控重要通知

日期:2021-01-25 17:08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 |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1月21日,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针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一、坚持人物同防 

  1.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武器”。要加快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增加大通量核酸检测设备,加强核酸检测人员储备,大力开展核酸混检操作规程培训。要大力开展人群筛查,在按照规定做好“应检尽检”“适时抽检”的基础上,春节期间要组织好省外入(返)明人员,特别是返乡小吃从业人员、“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到全覆盖。

  2.有序组织好疫苗接种。疫苗是战胜疫情的重要手段。各地要调整充实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按照省上规定的10类重点人群优先顺序,有序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尤其是,卫健部门、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官方口径做好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有针对性地消除公众疑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好组织责任,确保做到“应种尽种”。

  3.做好对重点人群全流程管控。对境外入明人员实行“14+7+14”健康管理,即口岸城市14天集中医学观察结束后,“点对点”接回属地隔离点继续实行7天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实行“14+14”健康管理,即集中医学观察14天后,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中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即14天居家医学观察后,继续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外省入(返)明人员和小吃从业者、“应检尽检”人员等返乡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达目的地核酸检测呈阴性,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落实“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措施,由专门防疫人员每日上门检测体温,第1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与人接触,每日自行检测体温,电话向网格员报告健康状况。各社区、村要对所有新进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对境外入明人员、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应检尽检”返乡人员、小吃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好跟踪健康管理,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落实“四早”措施。

  4.全方位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高度警惕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或非冷链集装箱输入,防止由物及人传播。要深入总结1月19日处置梅列区某冷库问题冷冻食品的经验,提升应急处置、信息报告水平。要规范建好管好集中监管仓,落实好全批次核酸检测、全过程溯源监管、全过程闭环消毒,强化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应检尽检”“应种尽种”,防止新冠肺炎病毒由物及人传播,绝不让问题货品流入市场。

  二、坚持协同作战 

  5.充实完善指挥体系。各级党委政府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一把手”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直接抓、具体抓、持续抓。要比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指挥部做法,调整完善指挥体系,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要根据具体县、乡、村特点和不同部门职责,把短板漏洞摸清,把可能出现的风险估计得更足,细化完善春节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要压实网格责任,健全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有效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

  6.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带头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鼓励党员积极到居住村居、小区党组织报到,充实农村、社区疫情管理网格员、志愿者工作力量,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7.加强聚集活动管控。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禁止举办大型年会、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不得举办体育赛事、文艺巡演、宗亲祭祖、宗教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不参与集聚活动。加强餐饮管理和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管理,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家庭私人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确需举办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尽量减小人员规模,简化流程、缩短时长。举办50人以上规模的人群聚集性活动,举办方或组织者应根据相关防控指南制定专门疫情防控方案,提前7天向同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举办。这里强调一点,为减少上门走访慰问造成人员聚集,今年原则上不组织集中慰问,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快递配送等方式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群众手中。

  8.强化信息化数据共享运用。公安部门要进一步配强数据工作专班,加强数据分析研究和运用,不断提升大数据抗疫技战水平,为精准防疫、科学防疫提供数据支撑。要健全完善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卫健、疾控、数政中心、通信管理等部门参与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要加强疫情防控信息互通共享,对省上下发的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公安部门筛查、定位,开展流调溯源按照“三同时”安排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提高工作精准性和有效性。发改部门要跟进“八闽健康码”升级动态,第一时间组织“扫码”功能培训推广,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出行。

  9.提高信息预警能力。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加强预检分诊,按照“三区两通道”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加强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信息。要加强卫生所、个体诊所、民营医院规范管理,提升发现能力。药店也要发挥“哨点”作用,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购买者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由属地做好核查和跟踪健康管理。要充分发挥隔离点、社区、学校、养老机构、监管场所、交通场站、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哨点”作用,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信息。

  三、坚持民生优先  

  10.细化春运防控措施。各级交通检疫组要进一步精准细化春运防控方案,既要体现我市春运人员流动特点,又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要注意加强春运防控宣传,避免出现旅客过度集中、滞留、聚集等情况。特别是要加强省外自驾车入明人员管理,密切跟踪、准确掌握高中风险地区自驾入明人员去向,做好预警管控。

  11.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各级医疗物资保障组要根据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要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方舱医院)准备,完善方舱医院改造预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配齐救治检测仪器设备和医药卫生防护等物资。其中,医疗机构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疾控机构要满足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满足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确保需要时调得出用得上。

  12.强化市场供应。市场供应保障组要深入研判连续寒潮、职工就地过年等因素影响,提高粮、油、肉、奶、蛋及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及副食品的节日供应量,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鼓励措施,引导本地区电商和物流企业扩大服务供给能力和覆盖面,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要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科学规范中高风险地区货运限制,全面畅通低风险地区货运通行,确保岁末年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3.妥善安排好留明过年职工的生产生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加强留明过年职工的节日慰问。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主要负责人带班值守,加强留明过年职工的管理和服务保障,让职工过好节日生活。

  14.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密切关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要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打击力度,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高危行业领域风险管控,深化建筑施工、工贸、民爆、城市燃气等安全整治,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森林火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四、强化组织纪律  

  15.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市、县、乡、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确保至少有一人在岗。春节期间,医院和疾控中心要确保有三分之一人员在岗上班,发生疫情情况下,要确保二分之一以上工作人员在岗上班。各地指挥体系要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咨询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全国“两会”闭幕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6.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建设,“一把手”要带头抓落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要加强纪律检查,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为今年换届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火线提拔”和“战场激励”,对表现优秀的干部及时记功、嘉奖、表彰、提拔重用,对关键时刻不作为、乱作为、不主动、不积极、被动和弄虚作假造成疫情失控的要严肃处理、坚决问责,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给基层添乱。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