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就诊的通告

日期:2021-08-12 11:44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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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发热患者安全有序就诊,现将发热患者就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请广大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县总医院或有设置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就诊。
2.前往发热门诊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避免人员聚集。主动报告或详细回答有关个人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问诊。
3.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所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一旦发现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按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及时报告并登记,并将患者闭环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违规收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举报电话:0598-8703569。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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