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关于新增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日期:2022-12-07 08:49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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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我县在对省外返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三明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2月4日 

  11:58 乘坐G323(02车5C)从济南西-三明北站; 

  19:08 到达三明北站; 

  19:22 在三明北站“落地检”(结果阴性),出站后乘坐网约车(闽G7151M)前往清流; 

  22:30 到清流县龙津镇凤凰城3栋2单元,之后未外出。 

  12月5日 

  居家健康监测,未外出。 

  12月6日 

  居家健康监测,未外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主动配合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598-8703562)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并接受验证。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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