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郊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温政〔2025〕12号
温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温郊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站(所):
现将《清流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郊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温郊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市及我县嵩口“3·23”道路运输事故、龙元萤石矿“7·14”一般顶板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落实《清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清应急函〔2025〕3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清安办〔2025〕22号)要求,结合我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温政〔2025〕11号)实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压实责任、排除隐患、防范事故、提升能力”为核心,衔接我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机制,聚焦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通过“清单化排查、精准化整治、常态化监管”,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乡级监管效能,确保百日攻坚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1.事故遏制目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重点领域(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0%以上。
2.隐患整治目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企业自查自纠覆盖率达100%,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率达100%。
3.责任落实目标: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100%压实,重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率达100%。
4.能力提升目标: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推广应用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小程序,实现隐患排查数字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百日攻坚行动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分四个阶段推进:
1.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9月30日):企业完成全面自查,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各村、各站所完成辖区、领域企业底数摸排。
2.指导服务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在县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推广应用市级即将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小程序。
3.“回头看”攻坚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配合县应急部门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行动,核查隐患整改情况。
4.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梳理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完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县安办。
四、重点任务
1.非煤地下矿山:核查企业是否配齐“五职”矿长,井下作业人员30秒自救器盲戴、每月安全自查自纠、教育培训和演练计划等记录是否完整。
2.危化品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开始前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期间是否安排人员监护;每月安全自查自纠、教育培训和演练计划等记录是否完整。
3.烟花爆竹零售点:零售点整治“下店上宅”“超量储存”,杜绝违规销售、无证经营。
4.道路交通安全:每月抽查一般货运车、危化品运输车、农用工具车安全状况,严查无证驾驶、超载超限超速和疲劳驾驶等问题。排查乡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安全设施(护栏、警示标志)是否完好。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劝阻农用三轮车载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12周岁以下禁止骑行)等。
5.在建工程项目:检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是否落实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是否规范用电、动火作业。
6.农村自建房:排查未批先建、违规加层、使用违规建材等隐患,排查老旧自建房是否存在倾斜、墙体开裂等风险。
7. 燃气安全:每季度检查液化气零售点储存安全,抽查餐饮场所燃气软管、减压阀是否合规,杜绝“黑气”流通。
8.人员密集场所:每月抽查中心小学、幼儿园、卫生院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照明)、食堂餐饮卫生安全等。
9.场所消防安全:核查消防疏散通道、应急逃生通道(窗口)是否畅通,常态化开展“九小场所”、老旧房屋用火用电隐患排查。民间信仰场所是否配备简易消防器材(灭火器等)。
10.林业安全:强化整治盗采稀土行为,每月巡查易盗采山地林区;森林防火期内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矿山、民间信仰场所周边林区用火管理。
11.农业安全:每季度开展农机设备和养殖企业用电、防疫安全检查。
12.水利设施:每季度全覆盖检查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汛期前(10月底前)完成所有水库、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
13.地质灾害:对自然资源所挂牌的地灾点,每月核查监测记录。
五、具体措施
(一)压实三级责任,杜绝“责任空转”
1.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月开展1次隐患自查并公示结果,按期开展应急演练。
2.属地监管责任:各村主干为“网格一级督导员”,两委干部为“二级督导员”,每周巡查挂包小组内企业、场所,完成全村隐患摸排台账。
3.部门监管责任:各站所按“谁主管、谁负责”,制定领域专项检查清单(9月20日前完成);每季度更新“三个一”图册(风险图、责任图、措施图),报乡应急办备案。
(二)强化隐患治理,实现“动态清零”
1.全面排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三个一”工作机制,对照标准化检查清单,分领域明确排查要点,确保“查全、查细”。
2.隐患跟踪:对排查出的隐患,由各站(所)督促跟进整改,明确整改时限(最长不超过15天),整改完成后经乡级复核销号。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员氛围
1.案例警示:每月通报1次省内外典型事故(如危化品泄漏、建筑坍塌),通过村微信群、企业班前会传达;10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安全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发放宣传册500份以上。
2.培训提升:11月中旬前,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1次专题培训(邀请县应急局授课);督促企业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3.应急演练:12月10日前,在消防领域开展1次应急演练(侧重应急灭火技能、疏散逃生路线),提升实战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温郊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各行业、领域安全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确保攻坚任务“周调度、月通报”。
(二)严肃责任追究
对各村、各站所未按要求推进攻坚工作(如隐患排查不彻底、信息报送滞后)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约谈会议,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杜绝形式主义
各站所开展检查时,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监督检查需严格落实工作纪律,避免“走过场”;乡纪委将不定期督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作风,确保实效。
温郊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抄送:清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清流县温郊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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