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引以为戒! 清流县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日期:2022-11-01 17:31 来源:清流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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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2年6月14日,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对三明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钢筋焊接现场作业人员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检查人员现场已责令该员工立即停止焊接作业。

查处理由及结果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特种作业。三明某制造有限公司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中第(十二)个违法行为裁量幅度第一阶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并就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召开了学习会议,已对该名未持证上岗员工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了罚款。

案例评析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在安全程度上与单位内的其他工作有较大差别。他们在工作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作业人员本人,而且会对他人和周围设备、设施造成很大危害。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实行严格的管理,减少他们的失误,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不只为劳动者本身带来极大的危险,对其家庭而言,也是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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