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清流县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日期:2022-12-16 17:31 来源:清流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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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2022年8月18日,清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对福建省某矿业有限公司洗选工段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焊工叶某某无证上岗。现场查阅该公司动火作业审批表,审批表上记录叶某某在2022年4月16日和2022年6月12日在洗选工段进行电焊作业,执法人员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显示叶某某无证,现场询问叶某某是否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证,其承认无证作业。

    查处理由及结果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特种作业。福建省某矿业有限公司聘用叶某某无证从事焊接特种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中第(十二)个违法行为裁量幅度第一阶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已有持证焊工杨某某从事焊接作业。

    案例评析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在安全程度上与单位内的其他工作有较大差别。他们在工作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作业人员本人,而且会对他人和周围设备、设施造成很大危害。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实行严格的管理,减少他们的失误,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不只为劳动者本身带来极大的危险,对其家庭而言,也是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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